近年来,在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引领、推动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的进程中,该市坚持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措施、抓落实,促进了农村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农村基础教育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农村中小学校1260所(不含县镇),在校生40.69万人,教职工1.97万人。其中:农村小学1091所,在校生32.99万人,教职工1.29万人,师生比1:26(国家规定农村小学师生比为1:23);初中158所,在校生7.57万人,普通高中4所,在校生346人,中学教职工6804人;农村特殊教育学校7所,在校生917人,教职工195人。
二、发展农村教育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教育服务体系。4月初,该市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群众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新政〔2013〕4号)。该实施意见对教育布局规划、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课程设置、质量检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目前,该市正按照《意见》要求,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切实抓好新一轮布局调整,协调出台加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城市新建区域和新型农村社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
(二)认真做好统筹城乡发展及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学校建设。2010年5月,新乡市政府与省教育厅签订了合作建设河南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战略框架协议,为抓好落实,该市一是做好市、县两级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新乡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已完成初稿,正在征询意见;各县(区)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已上报省政府。同时编制了《全省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规划暨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规划》。二是抓好新型农村社区学校建设。2010-2012年,筹措资金1.24亿元,新建8所、改扩建119所新型农村社区学校。三是抓好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实施了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专项改造工程等。2009年以来,全市共计投入15.55亿元,改造校舍15.2万平方米。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三)强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8年以来,全市共创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4个、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单位3个,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5个。目前,红旗区、卫滨区正在接受“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验收。
(四)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2006年以来,累计拨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149457.7万元,拨付免教科书资金42696.8万元,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7630.7万元,累计为农村家庭减少教育负担238663.2万元,实现了应免尽免、应补尽补、应助尽助。
(五)妥善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民生保障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按照“两为主”原则,做好接收工作,实现了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该市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先后被中央、省、市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六)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目前,全市留任及在岗特岗教师2302人,全部在乡镇以下学校任教,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师资保障。二是认真做好全市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5年来,先后选派市属学校2217名优秀教师赴农村支教,支教教师覆盖所有新农村社区;组织名师工作站送教下乡,年均送教下乡130人次,每年受益农村教师3000余人。三是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和全市农村青年教师技能竞赛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优质课大赛,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