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发布了2013年一季度产品质量基本状况、2013年4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2013年4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2013年春季全国质检系统农资打假工作和典型案例有关情况以及2013年1-5月进口儿童用品不合格情况等5个方面的情况,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2013年一季度产品质量基本状况。
国内制造业产品方面。共对13类919家企业生产的941批次产品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0.3%。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抽查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58%和42%。
进出口商品方面。全国共检验检疫入境货物107.6万批,货值2277.22亿美元。检出不合格进口货物3.98万批,货值238.95亿美元,批次和货值不合格率分别为3.7%和10.49%。全国共检验检疫出境货物298.9万批,货值1481.786亿美元。检出不合格出境货物0.3万批,货值1.29亿美元,批次和货值不合格率分别为0.1%和0.09%。
食品方面。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共监测11817个样品,其中常规监测样品2714个,乳制品专项监测采集8202个监测样品。进出口食品环节,出口食品合格率为99.91%,不合格进口食品检出率为1.05%。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38起,同比减少8起;死亡38人,同比减少4人;受伤40人,同比持平。承压类设备中的锅炉和压力容器、机电类设备中的电梯和起重机械事故起数仍然较多。
执法打假方面。全国质检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万起,涉案货值2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5起。查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4749起,涉案货值3750万元。查办儿童玩具违法案件57起,涉案货值50万元。查处建材案件1554起,涉案货值9639万元。查办汽配违法案件205起,涉案货值269万元。
缺陷产品监管方面。全国质检部门共收到汽车产品相关投诉6140例,开展缺陷汽车召回31次,同比增加了72.2%;涉及车辆73.35万辆,同比减少了7.49%。
针对上述产品质量问题,全国质检部门拟采取以下相关措施。一是强化产品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监测评价行业和区域宏观质量水平。在总结国家、省、市、县四级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产品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发挥其预警分析作用,力争做到对质量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是完善相关产品标准。针对电动自行车、光伏产品、鞋类制品、纺织服装产品标准落后、缺失、标准体系不完善等情况,制订完善相关标准,加大标准宣贯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三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和执法打假。针对电线电缆、儿童用品、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等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分析质量问题成因,解决关键问题,实施质量提升,规范产业健康发展。针对一季度存在问题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狠抓城乡结合部薄弱环节的执法打假。四是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加强进出口酒类,进口植物油、乳制品、肉类、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进出口婴幼儿服装、玩具、一次性卫生用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监管。做好进口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对婴幼儿(含儿童)护肤用品、口红、美白霜、祛斑霜、防晒品等化妆品开展监测。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抓好进出境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五是督促企业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逐步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建设及分类监管工作,做好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针对近期连续发生多起承压类设备爆炸较大事故的情况,部署专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2013年4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2013年4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3816.68万人次,同比上升1.95%。其中,发现传染病例329人次。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11.82万人次,同比上升5.34%,其中,发现病例4.99万人次。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10.7万人次,同比下降4.63%。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3年4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1716种49258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30 种4431次,一般有害生物1586种44827次。
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2013年4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187批、化妆品9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5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糕点饼干类、乳制品类和糖类,来自31个国家或地区,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和标签不合格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化妆品涉及肤用化妆品、口腔类化妆品和其他化妆品3类产品,来自4个国家和地区,品质、非法进口、货证不符、证书不合格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进口工业品检验监管情况。2013年4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监管进口工业品28.74万批次,同比增长7.20%,发现进口不合格0.72万批次,批次不合格率2.52%。其中检验监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2.91万批,计522.15万吨、28.37亿美元,检出不合格84批,计14362吨、639万美元;检验监管进口危险化学品0.99万批,计2890.46万吨、234.89亿美元,检出不合格245批,计74.03万吨、5.89亿美元。共处置进口汽车缺陷召回4例、12712辆。针对发现的进口工业品不合格情况,检验检疫机构依法采取退运、销毁、要求整改等措施,切实维护我国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三、2013年4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2013年4月,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22起,死亡21人,受伤24人,与2012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增加3起,上升15.79%;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16%;受伤人数减少17人,下降41.46%。事故原因主要是特种设备违章作业、安全意识不够、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八大类特种设备中,锅炉事故2起,压力容器事故2起,气瓶事故1起,电梯事故4起,起重机械事故6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1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1起,房屋起重机械事故1起,其他相关事故4起。以上事故正在按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四、2013年春季全国质检系统农资打假工作及典型案例有关情况。
2013年春季,全国质检系统以化肥、农药为重点产品,以“农资打假下乡”、“质检利剑”行动、重点区域整治为工作抓手,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截至4月底,全国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1075人次,进入乡村13687个,进入农户44947个,抽查样品15743批次,受理农民投诉举报748起,查办农资案件1489起,货值4983.3万元,其中大案要案19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起。减少农业生产损失4570万元。
此次行动,质检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积极措施:一是深入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发挥技术执法优势,对各辖区内使用较多的农资开展免费检测。在田间地头设置公示板,公布农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识假辨假知识和化肥“两公开”企业销售网点,接受农民咨询和举报。二是大力开展“农资打假利剑行动”。重点打击化肥产品有效养分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化肥、农药等违法行为。共执法抽查化肥2783批次,检出不合格化肥621批次,查获假劣化肥6798吨,货值141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起,查获假冒化肥包装袋5180条。三是重点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湖南、贵州、新疆等7个省(区)确定13个农资重点区域开展整治,涉及化肥、农机、滴灌带3种产品,共307家生产企业。
下一步,质检总局将推动各地质监部门继续深挖案件线索,严查农资违法案件;对确定的重点农资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区域整治;强化案件会商评析,提高农资执法打假工作有效性。
下面,我公布在打假行动中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
一是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质监局查处贵州福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农业用碳酸氢铵冒用质量标志案。3月18日,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质监局对贵州福泰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销售冒用质量标志的农业用碳酸氢铵2400余吨,货值金额125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是湖北省质监局查处武汉万邦化肥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复合肥料案。3月11日,湖北省质监局对武汉万邦化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质量违法复混肥料202吨,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货值59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湖南省衡阳市质监局查处衡阳莱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无证生产草甘膦原药案。2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质监局对衡阳莱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草甘膦原药,现场查获涉嫌质量违法的草甘膦原药59.2吨,货值189.44万元。目前,衡阳市质监局已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是湖南省益阳市质监局查处益阳长青润糠宝农化有限公司无证生产杀虫双水剂案。3月7日,湖南省益阳市质监局对益阳长青润糠宝农化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该公司无生产许可证生产29%杀虫双水剂3020件,货值3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五是湖南省质监局查处岳阳亚威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假劣复混肥料案。3月27日,湖南省质监局对岳阳亚威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复混肥料138.17吨,货值金额21.7万元,并且有两种复混肥料养分含量经检验严重不合格。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质监局查处广西天兆农机有限公司生产假冒农机案。3月13日,贵港市质监局对广西天兆农机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微耕机。涉案产品共计97台,货值29.1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质监局查处广西来宾市百多利肥业有限公司生产劣质复混肥料案。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质监局对广西来宾市百多利肥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质量违法复混肥料150吨,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货值18.75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是湖北省荆门市质监局查处荆门沙洋绿桥化肥公司生产不合格复混肥案。3月11日,湖北省荆门市质监局对沙洋县绿桥化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质量违法复混肥料150.4吨,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货值19万元。目前,案件正向移交公安机关过程中。
九是湖北省荆门市质监局查处湖北粮力宝肥料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复合肥料案。3月11日,湖北省质监局联合荆门市质监局对位于湖北粮力保肥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涉嫌质量违法复合肥料161.72吨,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3.6万元。目前,案件正向公安机关移交过程中。
十是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质监局查处张加照无证生产及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3月11日,贵阳市南明区质监局对南明区小碧乡小碧村一化肥加工点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复合肥,现场查获涉嫌质量违法复合肥料83.65吨,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19.2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2013年1-5月进口儿童用品不合格情况。
为保护我国少年儿童的安全健康,质检总局对进口玩具、婴幼儿纸尿裤、婴幼儿服装等产品实施强制性检验。2013年,质检总局直属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继续加大进口儿童用品检验力度,努力提升把关效果,防止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流入国内市场。
2013年1月1日-5月15日,质检总局所属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146批次,数重量为10.98万件和490.6千克,货值人民币302.93万元。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监督销毁和退运,共计126批次,货值人民币219.64万元,数重量9.24万件和444.07千克。其余产品经技术整改合格后准予进口。
进口婴幼儿服装检出不合格130批次,数重量4.40万件和447.6千克,货值人民币115.74万元。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夹杂物超标,纤维成分与标识不符等,涉及GAP、H&M、Zara、Giorgio Armani、Wonderchild、Mothercare、Hatley、Gucci、Okaidi等国际知名品牌,原产地为印度尼西亚、印度、孟加拉国、西班牙、韩国、日本等。
进口儿童玩具检出不合格14批次,数重量1.58万件,货值人民币179.14万元。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可溶性铬超标、尖锐点测试不合格、小零件测试不合格、包装袋平均厚度不合格、无3C标识等;涉及品牌有JANOD 、MORPHUN、金宝贝、HENES、Kiddy、Mothercare、孩之宝等;原产地为韩国、菲律宾、泰国、中国香港等。
进口纸尿裤(垫)检出不合格2批次,数重量5万件和43千克,货值人民币8.05万元。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包装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小部件拉力不合格、安全技术类别标识不符合要求等,涉及品牌有贝比恩思、阿卡邦,原产地均为韩国。
对查获的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严格依据《商检法》及实施条例规定,通过销毁、退货、技术处理等手段进行合理处置,防止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流入国内市场。此外,各地检验检疫机构采取了包括约谈相关进口商、加强对重点进口企业的指导、加大宣传我国标准法规等措施,确保进口儿童用品质量安全。
儿童用品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健康,要营造一个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市场环境,不但需要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质量安全把关,同时也需要消费者提升质量安全意识,加深对儿童用品相关知识的学习了解,科学理性地进行消费,形成合力把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对少年儿童造成伤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为此,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儿童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意查看产品的标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包括是否标注原产地、进口商、中文使用说明等基本信息,服装标签是否有安全类别、质量等级、纤维成分等质量安全信息,儿童玩具的外包装是否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规定范围的认证标识(“3C”认证标识)、年龄标识和警示标识等安全信息;二是注意避免购买有较长的绳带、有锐利边缘和易脱落小部件的儿童产品,防止对儿童造成伤害;三是建议消费者购买浅色衣物,避免购买含有涂层印花或者较多小部件的婴幼儿服装,并在认真清洗之后供婴幼儿穿着;四是选购纸尿裤产品时,应注意产品包装密封完好无破损,产品从外观上看应干净整洁、无异味;五是注意按照使用说明合理使用。
另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儿童用品时,应通过专卖店、专柜、官方网站交易平台等正规销售渠道进行购买,并保留好收据、发票等购买凭据,以便在发生质量安全纠纷时,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