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李克强总理说“新型城镇化核心在于人口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农民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要改变“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促进“农民”到“市民”的彻底转变,保证进程务工“农民”能够享受到城镇“市民”水平的高质量公共服务。
城镇化要始终围绕最广大农民工最根本的利益来推进,要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新型城镇化、和谐城镇化建设,要积极稳妥的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经营,实现农民在生产生活方式上和享受福利待遇上的“城镇化”,实现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
农民工“半城镇化”现象是早期城镇化建设的“短板”所致,要变“半城镇化”为“城镇化”还需靠制度保驾护航。要建立健全户籍制度、就业服务长效制度、住房保障制度、教育服务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和舆论激励机制等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农民工利益的制度,用制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用制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又好又快地发展。
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始终坚持“以农民为本”,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农民”切身的利益,增强“农民”为城市建设发展做贡献的积极性,使他们满腔激情地投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中,投身到改革开放的事业中,投身到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