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看似很简单,好像只是农民进城市民化的过程,但如何操作,怎样才能使得农民进城后安居乐业,怎样稳住房价,如何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基础设施,却是一个非常庞大且复杂的工程,在这个大工程上,地方政府的权责问题可能首先需要面对并解决。
从中国过去三十年城镇化的经验看,地方政府的影响无处不在,他所主导的投资确实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也提供了就业机会,但却产生了不少问题,包括正在困扰当前中国经济形势的产能过剩。对此,IMF第一副总裁David Lipton5月29日在北京表示,地方政府的决策可能会影响到经济效率,所以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问责与治理水平,这样才能使得城镇化成功发生,并真正提升经济效率,刺激经济活动,提升人民收入和创造就业机会。
基于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以及对政绩的追求,人们担心地方政府会用行政力量推动城镇化,进行大跃进式的“造城运动”,导致新一轮投资盲目扩张和加剧结构失衡,人们也担心地方政府打着城镇化旗号大规模圈地,搞土地财政,进而推高地价和房价,却忽视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以及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最终出现城镇化的无序扩张,导致“城市病”。
在推进城镇化战略中,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可能便是市场和政府的边界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周诚君表示,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坚持需求和市场导向推动城镇化;要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防止政府过度介入城镇化;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更多发挥民间资本和外资在城镇化中的积极作用。
“城镇化的一个本质特征是资源要素的集聚和优化配置”,周诚君指出,“经济理论和国际经验也表明,在解决城镇化的土地供给、融资供给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市场及价格机制可以有效发挥作用,形成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
周诚君表示,地方政府在统筹协调、公共服务和体制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固然需要充分发挥,但更要注意防止政府过度主导甚至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竞争性领域,与民争利。“从以往教训看,政府大规模投资对民间投资有挤出效应,融资约束和投资效率也存在一定问题,容易导致各种扭曲。”
其实,要从根本上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可能还得改变其经济行为人的体质,这需要改革财税体制。
“从更深层次考虑,中国应尽快研究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适应的地方税收制度体系,启动新一轮分税制改革”,周诚君建议,“重点包括,更加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及相应的税收收入划分,使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更为对等;结合新型城镇化带来的土地增值、工商及服务业繁荣,考虑适度赋予城市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和征管权,建立以财产税、资源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使用者付费等一揽子综合性地方税收及其征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