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14 13:07:49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蔡红东
大力发展都市农业,新扩建农村特色产业园区22个,兴办家庭农场160多个,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309家。这是鄂州市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一大亮点。
当前,各地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普遍注重大办工业、大兴商贸,抑或大搞房地产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都市圈中的农业产业升级。殊不知,城镇化并不是要化掉农业和农村,而是将推进农业从经营理念到操作方式等方面发生不断的变迁和演化。在我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资源日益匮乏、生态日益恶化、人们生存空间日益浓缩的情况下,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已是大势所趋。更何况,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无论城镇化程度多高,依然难以撼动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只不过需要赋予新的内涵罢了。
都市农业的最初本意,是在都市圈内进行的农作业。都市农业是为了调和城镇化所导致的城镇与环境、人类与自然持久的冲突与矛盾而产生的,其目的就是要在人口与经济高度密集的都市区域进行带自然之绿色的农作业,满足城镇居民获取新鲜的农产品、享受爽心的绿色环境和体验纯朴的农耕文明之需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的“城镇化”,必将为都市农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需求基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要求农业部门提供更多更好的新鲜、安全、卫生、营养的多种食品,这是都市农业产生与发展最本源的驱动力。同时,我国城镇化是在城镇基础建设准备不足和就业容量十分有限的背景下快速展开的。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多,通过发展都市农业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吸收部分失业人员,也就成了缓解就业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当然,都市农业并不是一种成熟形态的农业,现阶段它在经济上也并不具备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都市农业的产生和不断发展却带来了一种十分重要的农业发展理念,必须予以正视。要把发展都市农业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重视和支持发展都市农业,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为发展都市农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比如说,土地入股经营不失为妙方之一,农民再也不是土地上的耕作者,而是土地的经营者,不仅有工作,还有分红。当实现了全体农民都是经营者的时候,实现农业经济的腾飞就再也不是一个梦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