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温州被曝多地河流污染严重,网友纷纷悬赏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5月8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政府官方微博爆出,浙江省副省长卢子跃在视察当地河道整治工作时表示两年后再到龙港,协同环保局局长一同下河游泳。5月9日,苍南县环保局龙港分局局长肖建峰回应,会将副省长的话转化为动力和压力,更加努力地整治河道及两岸环境。同时他表示争取在两年内,邀请卢副省长与其一同下河游泳(5月10日《南方都市报》)。
信用是公权力的生命所在,完整兑现权力承诺乃最为基本的官德伦理。然而在时下某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却屡屡失信于民,管不住污水横流、治不了假冒伪劣、守不好法治底线、禁不住“三乱”劣风,即便是自身职责清单中的很多内容得不到落实,也鲜有官员为此担责受罚。相形之下,卢子跃副省长与基层环保官员肖建峰相约“下河游泳”的新闻,确实让人感到眼前一亮。
顾其名而思其义,环保局其实就是名副其实的“治污局”——手中握有治理污染的行政执法权,肩上担着保护一方环境的重任。而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省长、市长、县长、乡镇长们自然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必须将生态环保理念锲入地方发展规则及各项决策落实、社会常态管理中。近年来,各地重大环境污染案件频发,不少地方相继陷入“有河必污”的尴尬,甚至“招商引资”沦为“招商引污”,连地方政府也成为污染推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缺位,污染追责倒逼机制虚置。
公众呼吁乃至悬赏官员下河游泳,充分反映了大家对污染问题的深度关切,对推动环保责任落实的强烈诉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邀请官员下河游泳的话题热度不减,对象也从环保局局长逐渐升格为市长。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说:“现在网民检验湖泊水质的标准,是市长敢不敢跳下去游泳。”事实上,从2006年至今,曾任广东省省长的黄华华,以及先后担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的张广宁和万庆良就多次带领地方官员畅游珠江,并坦言这就是对珠江水质的“人肉检测”。其做法,被网友赋诗赞为“即便作秀也可贵”。老百姓就喜欢看到这种生动场景,希望官员们用最直观的方法践诺履责。
让每一条河流都能恢复洁净,让“美丽中国”成为现实,每一个地方的主政官员都应具有“副省长下河游泳”的勇气,都应该向公众作出掷地有声的承诺。我们期待卢子跃副省长与肖建峰尽快履行他们的游泳之约,也期待由此开启治污追责的倒逼时代,让每个市长、县长和乡镇长都能感受到身上沉甸甸的责任,更加珍视那些必须践行落实、有违必罚必惩的权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