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10 07:39:1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梁小琴
人民网成都5月8日电 (记者梁小琴)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增加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大幅提高了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最高可比现行执行标准增长80%,并率先在全国建立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补贴制度。
在基本报酬方面,《通知》明确,任城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按每人每月2400元—2600元标准给予基本报酬补助;任村(涉农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2600元。
此外,成都还提高了村(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同时,市、县财政按照每位党员每年50元的标准统筹安排党员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