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这一点应该没有异议。因为中国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约为33%,中国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并没有获得城镇居民的户籍以及对应的福利,且农村人口也应该逐步获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及福利。国家发改委上半年将出台的“城镇化发展规划”究竟有哪些新的对策还不得而知,但现有的三农政策与城镇化政策似乎都不能有效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而且,如果继续沿袭过去的城镇化思路“人的城镇化”过程或将南辕北辙。
户籍制度改革是“人的城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中国不同地区的户口决定了可以获得的公共服务多寡。比如,一个北京户口包含了80多项福利,包括买房、教育、就业、交通、医疗、养老及金融服务等,高考的录取率也可以大幅提高,北京户口的“黑市”价被估算为50多万元。但如果是偏远的小镇,则户口就不值什么钱,因为该地为户籍人口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福利非常少。
大城市是农业转移人口都向往的地方,不仅因为那里的就业机会多,薪酬水平高,而且文化、娱乐等服务设施也较为健全。但在目前的财税体制下,一线大城市开放户籍几乎不可能,因为这将带来巨额的财政支出,地方政府将无法承受。按照中国现行的财政体制,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或者转移支付的预算,都是以辖区的户籍人口为基础的。故城镇化过程中城市新增的流动人口,会给当地政府带来财政支出的压力,如义务教育费用增加等,却不能获得中央政府相应的转移支付。
假如这一财政体制不改革,那么,可以想象:今后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的城镇,户籍开放;而大家都愿意去、人口规模不断增大的地方,反而户籍不开放。假如是这样一种结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不能算是根本的解决。这就需要对纵向的、横向的财政关系进行调整,因为现有的财政分配体制,几乎没有考虑庞大的人口流动问题,这在中国财政体制框架中是一个盲区。
以广东为例,广东人均预算支出在全国的排名不断下降,2006年广东(不含计划单列市深圳)人均可支配财政支出在全国排第11位,到2011年却降到第20位。这实际上就是转移支付的不合理问题,比如,广东每年需要为340多万外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支付近200亿元的财政支出,但中央给广东的转移支付却非常少。有一些偏远的省份,人口在不断减少,但转移支付规模却逐年增加。
因此,现有的财政体制应该与人口流动乃至未来人口的格局变化相适应,及时调整、不断改革。比如,2012年中央给地方的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达到4 .54万亿元,与当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6.11万亿元相比,规模非常巨大。但如此巨大的转移支付规模,就应该考虑把流动人口所带来的财政费用涵盖进去。统计数据揭示,获得财政转移支付额占当地财政收入比重越高的地方,政府部门的官员数量就越多,吃财政饭的人数就越多。故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对人的城镇化究竟起了多大作用,值得质疑。
为此,建议中央在实行财政转移支付时,应增加考虑当地流动人口情况、当地财政透明度和当地的投资产出比等。此外,也应该考虑地区间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