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凤凰古城收进城费是“留下买路钱”的翻版?
时间:2013-04-14 21:24:19  来源:东方网  作者:路可玫 

    4月11日,古城一些商铺关门停业,以抗议一项政府新规——所有游客必须缴纳148元“进城费”才能入城,而就在两天前,游客逛古城是免费的,只有参观9个特定景点才需交费。(见4月13日的《中国青年报》)
  
    在景区管理者看来,收148元的“进城费”,既能看古城九景,还能看南华山神凤景区,比以往划算得多。这可能是对团体旅游来说的,对于散客特别是对于古城市民及其亲友来说,就会增加支出。因为他们主要是冲着凤凰古城而来的,并不想看里面的景点,现在要他们先交148元的“进城费”,才能进凤凰古城,这跟强迫消费有啥两样?
  
    事实也是如此。家住凤凰古城景区内的黄田,12日本想带女友回家见父母,却被挡在凤凰古城西门检票口。“太尴尬了,太没有面子了!”黄田报怨说。何止如此,古城内的商户黄见芳也感到很麻烦,“每天出去采购买货,还得天天出示证件,真是多余。”正由于有“进城费”这道门槛,本想到凤凰古城逛一逛,消费消费,现在只好“望费兴叹”。于是,进凤凰古城逛的人少了,古城内的商户经营必然受到影响,不停业抗议才怪呢?
  
    话又说回来,旅游景点,如凤凰古城等是老祖先留下来的,同样,黄山、张家界、九寨沟等自然景区,是自然创造的景色,是老天爷留下的宝贵财富,怎么能收费?须知,把老天爷和老祖先留下来的公益性旅游资源进行收费,实则是把它们当作少数地方牟利的工具,是对公民享受历史文物和大自然权益的剥夺。虽说收费是为了维护和保护古城的资源,但这种费用也不能让游客掏腰包,而应该由公益事业建设费用来支出。即使非要打旅游业的主意,也应该通过做大旅游产业链来解决。比如,想办法吸引旅客,让游客在古城内逗留的时间越长,其住宿、购物、交通、饮食等花销就越增加,从而带动当地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堤内损失堤外补”,根本不用游客掏腰包。
  
    凤凰古城是公益性景点,地方政府理应还景点给公民。如此收“进城费”,跟“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有什么两样?须知,这种强迫消费,实则是地方政府的“霸王条款”,折射出来的是扭曲的政绩观,只会把“民心工程”变成“闹心工程”,且不说会遭到公民“用脚投票”,也会事与愿违。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