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青岛市新开工建设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每建成一个达到标准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特色经济园区分别补助200万元,由区市财政按同等比例配套。11日上午,青岛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预计到2015年,青岛将有70万农民转移进城镇,城镇人口比例将达到75%。
“十二五”末青岛城镇化达75%
青岛市农委办主任、市农委副主任窦宗君介绍,目前青岛市城镇化率已达67%,中心城区和区市驻地人口规模已达320万人。预计到“十二五”末,青岛市城镇化率将达到75%,近70万农民将转移进入城镇。目前生活在农村的近450万农民,由于城乡收入差距、基础设施建设差距、公共服务差距、社会保障差距仍然较为明显,成为青岛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制约。对此,青岛市将构建“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重点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的新型城镇体系,引导农民实现“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就地市民化”。
2013年青岛新开工100个新农村社区
“建设新农村社区,根本目标是让农村更宜居,让农民更幸福。”窦宗君介绍,根据总体布局,将在全市规划建设1057个新型农村社区,其中崂山区30个,黄岛区(含开发区、保税港区)215个,城阳区40个,红岛经济区11个,即墨市215个,胶州市154个,平度市277个,莱西市115个。2013年在全市新开工建设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其中崂山区2个、黄岛区25个(含开发区12个,保税港区1个)、城阳区4个、红岛经济区1个、即墨市22个、胶州市18个、平度市16个、莱西市12个。继续推进102个已开工集聚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今年,新开工的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分布在各区市规划区内48个,分布在黄岛区和四市传统农村地区52个,分别占48%、52%;共覆盖538个村庄、15.6万户、49.4万人;原有村庄占地约10万亩,规划社区建设占地4.4万亩,全部建成后可节约土地5.6万亩,节地率为56%。100个社区全部建成后,近50万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此外,今年青岛市还计划新建或改(扩)建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503个,一季度已建成并投入运行45个。
建成一个新农村集聚区补贴200万元
为了突破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青岛市将以财政扶持、税费扶持和土地扶持等六项政策,促进新农村社区建设。其中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青岛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建成一个达到标准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特色经济园区分别补助200万元,2012至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平度市3亿元、莱西市2亿元,专项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从今年开始,设立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重点支持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
自2012年起,连续四年市政府每年安排1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免收政府性基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建设单位上缴的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