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先建新金融
时间:2013-03-26 15:55:02
来源:城市化委员会 作者:李昌平
现存的金融制度与农民的产权制度不相适应,农民的土地等财产权不能或者很难抵押贷款,必须建立新的金融以适应农民财产权变现要求,让农民的经营权、财产权作为要素变现或流动起来。
作为河南省的“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郝堂村所在信阳市政府在农村金融改革和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很大努力。为了农民获得金融服务获取更多的发展机会,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金融创新的文件,并为农民办齐了土地承包、宅基地、房产、林权和养殖水面等五权证以用作贷款抵押。可是当农民拿着“五证”,贷款难的状况依然没有改变。第一,农民贷款规模小,成本高。把一个亿资金贷给一个企业,一个信贷员就够了,把一个亿资金贷给几万农民,需要几万个信贷员;第二,信息不对称,风险不可控。钱贷给企业,企业的财务是透明的,风险是可控的,农民不行;第三,小农的土地、房屋等抵押品在社区外不可转让和有效经营,抵押物难以变现。
郝堂村夕阳红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正是以社区内置金融为核心框架建立的农民主导的农村金融组织。在不改变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建立以农民为主导的农民村社组织的内部金融,金融组织的利息收入归社区内部农民所有。以5万元公益性(不参与分配)资金,调动社会有孝心和爱心人士的闲钱,建立以社区老人为主体的养老资金互助社。每位老人入社2000元,并以老人为主体管理养老资金互助社。年轻人向老人申请贷款,利息收入主要用于社区老龄社员养老。农民土地、房产、林权、养殖水面权证可以在养老资金互助社抵押贷款,在社区内部作为有效抵押物变现流通,合作社也是集体经济和村庄内部的金融中心,为村民和其他经济合作组织提供信贷服务,促进村民家庭经济发展、社区合作深化,并在社区金融组织稳定和发展壮大的同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社区综合发展,最终建立牢固的农村村社共同体。
只有让村民亲自参与制定资金互助合作社章程,村民才能自觉遵守合作社制度。合作社制定建立的过程可谓“辛苦”,信阳乡村建设协作者中心的协作者与村民一起,在“吵架”的氛围里花费两个白天和两个大半夜,从章程的名称开始,讨论互助社建立的意义,社员、社员权利、治理结构、风险控制、业务流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吵的过程,就是村民互相之间说服、妥协、教育、学习、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的过程,就是达成契约的过程,就是凝聚力提高的过程,章程就是村民所达成的契约。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贡献都是农民的,是农民自我发扬内在潜力的结果,其他都只是一个协作者。
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起来后在村庄作用“四两拨千斤”,一是老人作为资金互助合作社的主体受尊重,孝道在农村社区受到褒扬,且养老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二是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帮助当地盘活了资金,提升了村民凝聚力。不仅促进农户家庭经济发展,而且重建了村社共同体和共同体经济,带动了村庄及周边社区的新农村建设的大发展。三是培养了一批本土熟练的农村建设协作者,明显提高了村民的参与意识。
互助合作社坚持“开放和创新农村金融,要有利于完善农民的自主性和自主权,有利于农民成为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主体,在绝对尊重‘社区为本、农民主体’”基本原则上,秉承“资金互助促发展,利息收入敬老人”的理念,依法开展以资金互助为核心的生产经营互助合作,为社员提供资金、产权流转、技术、购销、信息、咨询、养老等服务,最大限度地促进本村经济发展,增加社员收入,不断增进老年人福利。自2009年10月成立至今,资金规模从最初的37万增长到230万,老年人分红在2011年底增加到720元/人,集体经济收入由不足8万元增加到35万。养老资金互助社和国家养老保险解决了资金问题,郝堂村老人养老方式可以多元化选择:在家养老、乡镇养老院养老、村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郝堂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人设立公共活动的空间,配备老年化服务设施,提高社区老人老年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