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风雹”来袭呼唤建立社会救灾体系
时间:2013-03-22 16:46:2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传涛 

    3月19日以来,福建、广东等南方多个省区遭遇雷电、大风、冰雹等天气,截至3月21日12时统计,灾害造成福建、江西、湖南、广东、贵州5省114县(区、市)153万人受灾,24人死亡,4人失踪,2000间房屋倒塌,24.8万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92.9千公顷,其中绝收16.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3.1亿元。(3月21日新华网)

    春分时节,出现雷电、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给了南方诸省一个“措手不及”。而5省、114县、153万人受灾、24人死亡、毁农田房舍无数的灾后景象,让人震惊。这个时候,无论是灾区的民众,还是北方的民众,都在考虑这样几个问题:我们能做什么?我们能进行怎样的帮助和救援?政府又应该做什么?灾难过后,当地的生活什么时候能回归正常?

    自然灾害事关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幸福。面对灾难,应急、动员、反应和效率是体现一个政府和社会救灾能力的重要方面。回顾近几年的救灾事件,样样都称得上高效快捷。但是,救灾就像搞慈善,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驾护航,没有一个稳健的体制,救灾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不稳定因素变得不理性。

    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是,我国并没有一套完整的救灾机制。在灾害天气到来之前,缺少有效的预警,在灾害到来之后,也缺少理性的分析,很可能忙个手脚错乱。有专家曾指出,我国救灾应急资金名目繁多、来源不一,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水毁公路补助资金和卫生救灾补助资金等,都掌握在不同的部门,需要分头申请、自上而下按照条块分割的体制逐级下拨。因此,面对频频发生的自然灾害,建立一套健全的社会救灾体系是当务之急。

    首先,《救灾法》的立法工作,应当被提上日程。在严重的自然灾害面前,只有法律才能对灾害救助和重建中的政府责任、公民义务和受灾群众的权利、灾害救助的程序,做一个详细的梳理。但是据了解,虽然自上世纪80年代始就有人建议出台《救灾法》,可时至今日,这部法律仍然没有音讯。

    二者,我国应该有独立的救灾部门。现在的国家减灾委员会由30多个相关部、委、局组成,具体日常工作由设在民政部的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每当发生自然灾害时,主要作用就是协调、联系各成员部门。可是,这并非是一个实权部门,救灾工作往往因为权力之间的推诿而变得困难重重。

    三是,要反思每一次自然灾难背后的人祸因素,亡羊补牢。我国每年都会发生多种损害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果把这些灾害完全归因于天灾,不反思教训,那么许多人的生命和财产就白白损失了。

    一次没有预警的“风雹”,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已经震惊了世人。面对一些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只有健全的救灾体制才能给人以十足的安全感。有些天灾或许无法避免,但是,通过一个社会和国家救灾体系的建立健全,将受灾民众的损失降到最小,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还原他们的正常生活,是当下救灾面临的首要任务。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