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一天,广州先后发生两起城管被打事件。其中天河区城管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被小贩砍了7刀,几乎送命,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捕疑犯。再加上前不久的广州大道城管与小贩的冲突,城管问题再次凸显在公众面前。
我们见证了太多的流血,有时流的是城管的血,有时流的是小贩的血,这都是悲剧,都不该有丝毫的幸灾乐祸。能不能终止这种无谓的冲突呢?关键还在如何调和城管、走鬼之间的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到使用暴力的程度。
其实,城管在中国只有十多年的历史。1990年代中期,各大中城市小商贩大批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环境卫生。当时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各自执法,效率低下,形成了所谓“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局面。城管的“综合执法”因此诞生。
城管本身法律地位相对模糊,执法对象又多是底层民众,易引发舆论同情;再加上长期以来编制空白,市、区、街道三级都设有城管队伍,成员良莠不齐,野蛮执法时有发生,这些共同造成了城管颇为负面的公众形象。
所以,针对协管员被连砍7刀,广州市城管局长会说:“最痛的不是挨了7刀,而是不被社会理解。”本月初,株洲市城管局副局长也在微博上称:“城管注定是舆论的弱者,一路少不了辛酸血泪。哪怕人人不理解,也要让城市更完美。”
当城管的领导纷纷在叹息“不被理解”、自怨自艾时,有一位颇为异类的城管,却有一番换位思考:“若人人不理解(城管的工作),完美城市有何意义?”他就是曾主动曝光过“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的城管执法秘笈的网友“桥上人家”,在现实生活中,他是南京的一位城管队员。
城管是城市迅速发展后的必需公共服务,中国的任何一座大城市都离不开城管;另一方面,摆摊贩浆是自古以来最卑微的生存方式,小摊是小贩一家的生计所在。城管要维护城市的秩序,走鬼要生存,双方必然有矛盾,但双方也并非“你死我活”的矛盾。在执政理念上,不能把城市管理的目标界定为“完美”,否则就是置小贩和城管于极端的对立中。
在城市总体卫生安全的同时,能否容忍一定的流动摊贩的生存空间,兼顾市民生活便利?在一尘不染的“至清无鱼”,与严重影响交通、环境的“市场活跃”之间,有相当广泛的政策空间,城市管理者与小摊贩可以也应该达成共识;这种城管的“柔性执法”,公众是会理解的。
近几年来,包括广州在内的许多城市都试图设置流动商贩疏导点,希望化堵为疏,放开一定的空间给小贩经营,并逐步使之进入正规经营渠道,从而避免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直接冲突。城管协管员被砍的凶案发生之后,车陂街道也“堵疏结合”拟建设1个流动商贩疏导点,目前已经上报天河区政府。另一方面,城管自身的执法规范应加强。暴力抗法和暴力执法是一对孪生的怪物,甚至互为因果、恶性循环。要避免公众的误解,避免执法对象的过激行为,严格守法是城管最好的“自我保护”。去年9月,《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操作规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其中对城管执法做了一定的规范:不得以停水停电方式迫使居民拆除违建、不得在夜间强拆……这些善意的释放也得到舆论的良性回应。
城市管理不能以绝对的“完美”为目标,而是要通融普通市民的生活便利、底层民众的生存等一系列目标。希望城管与小贩之间,更多的是规范帮助、理解同情,以“柔性执法”驱除戾气。(作者系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