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沈阳市已拟定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方案,初步确定大东区汽车城、和平区使馆区、于洪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皇姑区陵东新城等7个区域作为启动再开发的试点区域,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解决沈阳市经济发展中土地指标瓶颈问题。
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对于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挖掘城乡存量土地、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去年开始,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对沈阳市低效用地现状开展调查,掌握了全市低效用地基本情况,初步统计沈阳市共有低效用地207平方公里,其中四环以内95平方公里。目前,省政府已同意沈阳市开展低效用地改造创新试点工作,试点方案已报国土资源部待批,获批后将立即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