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主义”是“保护主义”的形式之一,人们普遍熟知的还有“部门保护主义”、“行业保护主义”等等。有的像篱笆,正在对自己部门或区域的利益进行围堵;有的像高墙,已将自身利益与外界进行了隔离;有的像铜墙铁壁,把自身利益保护的坚不可摧。在通过不正当手段吸金纳利的同时,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平,而且已成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路障。一日不清,阻挠改革深入,迟迟不清,危及改革大业。
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在既定界线内改变本地区落后面貌,改善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群众生活,扩大自己可支配的财力物力都是合理合法的。但超越界线的“扩大”,就会逐渐垒起“保护主义”的藩篱。
一些职能部门借改革创新之名,行扩权增利之实。有不少网友感叹:改革开放30多年来,能罚款、能处罚、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部门越来越多,上门服务的部门却越来越少;联合审批的部门和程序越来越多、门槛越来越高,公益性部门的威望却越来越低。这种“扩权增利”的部门保护主义,不但损坏了政府形象,也会让政府在广大群众心里渐行渐远,若不根除,公信力必将渐失渐低。
当下,一些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行业“保护主义”,已发展到让群众见怪不怪的地步。他们扛着国家战略资源的大旗,大筑自身利益的堡垒。最常见的是采取“一口价”服务,公众不知他们服务成本,更不知道他们的服务利润,只知道他们的职员和高管有国内一流的薪水。因为摆不脱,离不开,公众只能俯首认宰。之所以有铜墙铁壁,是因为他们不仅保护着行业资本,也保护着某些“权贵”的利益。诸如此类的保护主义,还造成了“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等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
彻底拆除各种“保护主义”藩篱并非易事。因此,十八大提出了“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断深化改革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好这一精神,上下不仅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还要能正确对待体制利益调整给自身带来的冲击,以“天下为公”之气制法、执法、守法。只有这样,才能聚力攻克各种“保护主义”之壁垒,拆除“保护主义”之藩篱;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健康深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还公正、公平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