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称,中国的城镇化不应该是进入新的快车道的大跃进,而应该是一种自然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多余且愿意进城的农村劳动力可以进入城镇,可以作为新的劳动力被城镇所吸收,总体社会福利应得到提升,以缩小城乡差别。而其中,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关键。
日本《外交学者》杂志网站2月13日报道称,正值中国乘坐火车、汽车和火车返回各自的家乡过年之际,人们值得思考一下这样一个问题,即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年度人口流动对于中国存在的两个世界——富有的城市和贫穷的农村——意味着什么。尽管许多西方人认为中国是一个富有的经济对手,但这个国家的财富仍主要集中在城市。大约有3.94亿中国人每天的生活费仍不足2美元。从收入到预期寿命等几乎所有社会经济指标来看,农村人仍远远落后于城市人。
由于存在着这种差距,每年都有数亿贫穷农民进城来寻找工作。迄今为止,大多数农民工“被拉动到”城市里来的原因,主要是被城市更多的经济机遇所吸引。
但是,越来越多的人经常是因为失去土地而“被推到”城市来的。根据2011年在中国全国对1700多名农民的调查,每7个村子中就有一个被政府征地,至少是被征用部分土地。在很多情况下,征地者既没有事先征得农民的同意,也没有做出补偿。像天津、重庆、无锡等土地严重不足的城市打着“加快城乡结合”的旗帜大张旗鼓地发起了城镇化运动。调查结果显示,他们承诺将向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各种城镇社会保障,子女可以上城镇的学校,农民可以转成城镇户口,但往往不能履行承诺。
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关键:如果失去土地所有权,农民更可能蜂拥进入城镇,同时往往无法获得各种服务和机会,变为可能引发动荡的城镇二等公民。
家庭因贫穷和失去土地进入城镇并苦苦挣扎,是巴西、巴基斯坦、南非等国城镇化的一大特点,进而形成了庞大的城镇贫民区。相比之下,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城镇化却使拥有土地的农民逐步变成城镇的一部分。由于拥有土地或通过土地在市场转让而获得的资源,农民获得了可使这种过渡变得轻松的收入和机会。
迄今为止,中国大多数农民工在老家仍有土地和孩子。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一份报告说,2008年,中国的留守儿童大约有5500万人。
文章指出,中国曾经进行了三次具有历史意义的法律修订,朝着试图让中国农民获得长期土地所有权保障的方向迈出了重要步伐。这种保障对于促进理想的城镇化进程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法律向农民提供了可延续的30年土地所有权,如果希望进城居住或经商的话,农民能够将土地租赁给他人。
然而,这些法律的实施措施却远远跟不上。仅有部分农民获得了正式反映其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文件,他们因此在面对日趋增大的土地压力时感到非常无助。农村女性的境遇更糟,因为发放的土地文件通常都不写上她们的名字。这是一种严重的歧视。2012年底,中国国务院朝着正确方向采取了一些措施,提出要修改《土地管理法》,旨在增加对征地农民的补偿。最近,中共中央要求大幅加快为农民土地确认所有权的司法登记速度。
但其中的风险是很大的,有关方面需要作出更大努力,以确保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更多的是由机会的“拉动”而非失去土地的无奈而“推动”的。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向所有农民——无论男女——颁发土地所有权文件、修改土地征用法规、向农民提供拥有农田的更长使用权、坚持任何迁徙均可以获得城镇户口和全额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