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说实用理性就是一种坏东西。但西方人,自希腊民族起,就更多追求一种理想层面的东西。比如柏拉图的“理念”,说的就是一种理想状态的存在。说其存在,却是看不见摸不着,它仅存在于观念之中。比如,世上所有可见可摸的圆形实物,锅碗盆桶,哪怕工匠的手艺再精湛,都不可能做出完美的圆形,完美的圆形仅存在于几何学的定义之中:圆周与圆心的距离处处相等。显然,这样的存在与我们感官所及的实物无关。柏拉图有一本名著,“理想国”,拉丁文为Politeia,原意就是“政体”,在英文中,它被译为“共和国(The Republic)”,中文本则译为“理想国”。其实柏拉图在书中只是讨论何种政体更好,不过误译为“理想国”,至少透露出这一信息,政治哲学探求的就是理想政体。这一思路一直延续至马克思,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生活。
源于西方的科学又何尝不是如此。伽利略的自由落体定律仅适用于真空(无摩擦、无空气阻力)这一理想状态。牛顿力学中的“质点”模型即是指一个除质量之外、不具任何属性的几何学意义上的点;万有引力定律假设,无限远处的引力势能为零;同时它还假设,当计算地球和月亮之间的引力时,必须忽略太阳及其他星体的引力存在。社会科学同样如此。比如,经济学的理性人是指,在约定的条件之下,个人总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由此而推出囚徒困境,当博弈双方处于信息封闭且博弈次数有限的情况下,相互背叛就是最优策略。
不过即便在学术界,也经常听到这样的质疑之声:经济学家所谓的理性人,是一种高度抽象的人性,它怎么可能对应于生活中如你我这样具体的人呢?现实生活中怎么会有类似囚徒困境这样的纯粹事例呢?幸好没有人质疑自由落体定律或万有引力定律因为仅适用于理想情况而对现实无效,不过确实有不少人文学者如此认为,研究社会科学不能沿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换言之,对自然科学有效的思路在社会科学领域则有可能此路不通。这一质疑是否能够成立?就以经济学中的理性人来说,尽管现实生活中的官员,其道德品行也许表现出参差不齐,但总体说来,当权力足够强,而约束机制足够弱(亦即处于一种非理性的制度)时,尽可能为己谋利就是一种理性选择(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见这是一个简单却不失深刻的模型,它犹如一把锋利的解剖刀,令人洞察制度的重要性,而制定制度却是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活动,它不会沦为空谈,空谈只会误国。囚徒困境同样如此,尽管现实生活中不会照搬囚徒困境的场景,但正是通过这样的研究,我们才可察觉问题的症结所在,亦即仅当改有限次博弈为无限次博弈时,囚徒困境才有望被打破,合作才有可能出现。这正是现实或真实社会所面对的情况。
设定理想情况之重要,恰在于此。比如,下述说法“对于官员贪腐的零容忍是不现实的,即使在所谓的西方民主国家,也不可能杜绝腐败”等等之所以难以成立,就在于它全盘默认并且接受现实的不可改变性,其背后的思路则是,无视理想存在的重要价值。理想之为理想,就在于它总是与现实保持某种距离,若要荒谬地认为理想可以一丝不差地变为现实,那就再也没有理想了;理想的意义正在于,在认识领域,它提供的是一种超越的视角,令我们洞察复杂现象背后的本质;在实践领域,它犹如一面镜子,照出现实的缺陷,令我们产生改变现状的动力和勇气。雾霾凶猛还不是最可怕,更可怕的是,我们果真如某位经济学家所说,自以为出门戴上口罩、家里安上净化器,就可以把雾霾视为正常,心安理得地生活在现实当中。若这样的心态不幸普遍蔓延,那我们眼下的情况又怎么能与上世纪初的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