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着力强调围绕现代农业建设,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文件发出信号非常清晰,在二元经济仍是包括我国在内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运行的主要特征的现状下,加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创新,是打破二元经济隔阂,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城镇化发展基石的必由之路。
过去三十多年来,经过持续不断加大对农村经济的资金投入,取消农业税,着力减轻农民负担,我国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在最近五、六年加大了城市“反哺”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势头尤为突出。201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58957万吨,同比增长3.2%,连续九年增产。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24万亿元,同比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速高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个百分点。
但与此同时,“三农”依然是困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目前我国农民收入还远低于城镇居民。2012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仅是城镇职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2.2%。部分地区城乡收入差别更大,两极分化趋势更为明显。农民增收困难,除自然条件限制、科技投入不足、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下等因素外,还存在两大重要原因:一是农村经营过度分散造成经营效率低下。由于人多地少,特别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存在许多障碍,适度规模经营难以组织,导致农业生产效率较低,农民收入增加困难。二是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农业信贷投入不足。因风险顾虑,商业银行主观上不愿过多涉足农村金融服务。农信社历史包袱沉重,也难以真正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农村商业银行业务边界向城市积极扩展,支农心态复杂、耐人寻味。需要注意的是,经过金融机构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大量农村地区富余资金流向城市,减少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使得农业生产方式无法及时有效得到金融支持,较难实现生产效率提升。
因此,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创新,除了要增加政府转移支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之外,关键还是要解决好如何实现规模化经营、如何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两大问题。
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核心,是要破除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障碍。随着城镇化加快推进,大量农民进城并转化为市民,过去我国农村地区人多地少的局面将会完全改观,现代化农业规模经营因此成为可能。虽然一号文件鼓励农民通过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零碎化问题,但土地使用权流转障碍问题不解决,很难真正实现农村经济适度规模经营。当然,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交易并非一蹴而就。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生存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实上发挥了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性作用。如果不加限制地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交易,那就意味着农民要放弃土地的最基本保障作用。一旦转型失败或失业,将成为整个社会的负担,而这是当前国力所根本无力承担的。
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需要通过加快发展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四类农村新型机构来解决。从近两年的情况看,虽然农村金融风险高,但并非没有盈利可能。只要创新机制,贴近市场,不断开发适合农村经济方式和农村担保特点的信贷产品,农村新型机构盈利能力并不低。因此,为扶持农村新型机构发展,增强金融服务水平,还需要配套的差异化监管与适度政策扶持。
总之,只有高度重视农业基础地位,加快改进农村生产方式,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真正解决“三农”问题,才可能为城镇化建设奠定强大的农业物质基础。否则,缺乏农业的强大支持,城镇化建设很可能就是一座沙土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