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民政部下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首次明确将家庭财产纳入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作为试点城市,湖南省湘潭市从2011年6月份开始,已对4167户新申请城市低保救助的家庭财产进行核对,结果只有1244户符合条件被纳入低保救助,核对检出率为70%。仅一年,湘潭市就节约了3000多万社会救助资金。(1月22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低保乱象常见诸报端,有开着小车住着洋房占用低保的,有村干部利用分配低保违法犯罪的,有家徒四壁村民上访要低保的……审计署公布的2012年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结果更是令人触目惊心:我国8个省本级、178个市本级和1899个县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低保待遇累计323.06万人次、13.82亿元;抽查的8101个村(居)委会中,719个村(居)委会未按规定程序审批低保对象,210个村(居)委会存在干部人为确定低保对象情况。可以说,在一些地方低保政策已扭曲变形,违背了政策设计的初衷。
低保走味变样说到底还是把关不严所致。现在,在许多地方发放低保还是沿用计划经济年代的指标模式,也就是层层分配指标,逐级上报审批。这种不充分考虑地域经济的差异性和受助个体的差异性,采用同一标准分配低保指标的做法,弊端显而易见。一方面,由于疏于管理审核,低保被当成“唐僧肉”,在一些地方,轮流领低保、均分低保金成了见怪不怪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低保指标有限,加上少数干部的违法违规操作,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体却得不到及时救助。这些都造成了低保救助的失公,低保政策的失信。
这次民政部明确规定将家庭财产纳入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变事后“灭火”为源头“防火”,加大了低保的审查审核力度,从试点实施的情况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仅在湘潭市,就查出有近七成者混入低保队伍,每年3000多万低保资金流失,相信这样的漏洞在全国不少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是当前地方政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所暴露出问题的一个缩影。
低保乱象丛生问题不在低保本身,超越这种扭曲与无奈最为重要的是要改变低保的管理模式。这需要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改变陈旧思维,真实掌握救助规模,将低保由传统的按指标分配改为按需分配。与此相配套的,要落实最严格审核审查措施,不仅民政部门要健全监管体制,部门联动更要跟上;不仅要加强内部审核审查,更要把全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不仅要做到审核审查的制度化、经常化,更要实现信息化、动态化,让“骗保”者无所遁形,这样才能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出低保队伍,把有限宝贵的低保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做到符合救助条件的有多少救助多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