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企业家犯罪报告
和讯网消息 1月20日,《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以下称《2012年度报告》在北京发布,该报告称民营企业家在2012年犯罪案件比2011家增加了42%,北京成为企业家犯罪最为多的地区,占总案例的19.6%。
《2012年度报告》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发布。该中心于2012年12月成立,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联合发起,今后每年将定期发布中国企业家犯罪分析报告。之前《法人杂志》已经连续三年发布“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民营企业家犯罪数量和占比双升
《2012年度报告》所选的245起案例是从2012年度中大众网络媒体公开报道的企业家犯罪信息中收集整理而成。本报告中的企业家犯罪,是指企业家实施的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犯罪,而不包括企业家实施的与企业经营无关的犯罪。
在明确企业所有制类型的243例案例(其余2例案例的企业所有制类型不明,故予以排除)中,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85件,占243例案件的35%,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158件,占243件案例总数的65%。
而2011年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所涉嫌犯罪的案件为111家,占所有的案件总数为56.8%。与2011年度的媒体案例相比,《2012年度报告》中民营企业家涉及的犯罪在绝对数和所占比例上都有明显的提升,数量增加了四成多,占比增加了近一成。
融资类犯罪占比大凸显民企融资困境
在2012年企业家犯罪案件所涉罪名中,融资类罪名所占比重大是一个突出特征。在统计的245个案例中,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3例)和集资诈骗罪(11例),就占了全部案件数的近五分之一。
更值得关注的是触犯这两项罪名的犯罪人全部是民营企业家,这两项罪名涉及的案例数,在报告统计的2012年民营企业家犯罪的158例案件中,所占比例超过四分之一。如果将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挪用资金罪等与企业融资问题直接相关的犯罪也计入融资类犯罪,融资类犯罪将会在2012年企业家所涉全部犯罪中排列第一。
“融资类犯罪比重大突显民企融资难”, 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这样分析。分析报告指出,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第一个表现是贷款难,目前国内留给民企的融资空间非常小;第二个风险是法律风险高。随着民企资金的需求加大,以往民企融资依靠熟人之间的直接融资转向易于积累风险的间接融资模式。当资金链断裂时,极易发生区域性的金融风险,一些企业家因此入狱,2012年的吴英案即成为一个法治事件。
北京成企业家犯罪高发区
从涉案企业家的地域分布来看,245个案例遍布我国的25个省(市)。其中,北京有48家企业涉案、广东有38家企业涉案、浙江有28家企业涉案,是涉案企业最多的前三个地区,分别占总案件的19.6%、15.5%、11.4%。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的涉案企业数量仅为4个,占总案件的1.6%,位于倒数第八位。
涉案企业所在城市的多集中在经济发展程度高的地区。245个案例中,涉案企业高度集中在北京广东、浙江和江苏等地。一线城市占比为32.2%,二线城市占比为30.2%,其余的位于三线或者四线城市。而且涉案企业的行业特征来看,涉案企业高度集中在能源矿产、金融投资、房地产建筑行业,占比分别为18.3%、17.9%、以及15.8%。
报告分析,以上数据第一反映出我国经济发展在行业和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其次,这种不平衡的数据分布与法律执行因素具有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