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郑州市政协委员陈观壤提交了《关于解决市区农民工城镇落户问题的提案》。
现状
近六成农民工希望落户城市
作为全国的重要交通枢纽、第一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的省会,郑州市已成为农村劳动力的重要输出地和主要输入地。目前,在郑州市务工的农民工总数已达86万,其中来自郑州市农村农民工人数52.4万,占农民工总数的60.9%,来自外地的农民工人数33.6万,占农民工总数的39.1%。
国家统计局郑州市企业调查队一项调查显示,希望落户城市的农民工占59%。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无法在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待遇。
背景
政策规定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
“解决市区农民工城镇落户问题,是解决农民工社会归属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调动广大优秀农民工投身郑州跨越式发展积极性、激励更多农民工向高技能人才方向发展的有效途径。”陈观壤认为。
陈观壤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都对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等作了强调和规定。
其中,要求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
此外,郑州市政府也作了具体规定:要逐步放宽进城农民工入户条件,各县(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对农民工中被市政府授予“十佳百优”或劳动模范称号、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应优先准予落户。
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也透出消息,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的政策措施,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允许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及其子女转为城镇户口,并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
声音
希望先解决医保和子女教育问题
今年34岁的张建伟来自开封通许县,来郑州打工“转眼间已经快八年了”,他一直在不同的服装厂做裁剪技工。目前在郑州市新郑路上的一家服装厂工作。对于农民工在城市打工能不能落户,他也非常关心,毕竟,夫妻两口在郑州打工,还得让孩子留在老家上学。“孩子越来越大,需要父母在身边关爱。”
“经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的教育,经常会带来各种社会问题,有的孩子走到歪路上了。”张建伟还算了一笔账,如果把两个孩子接来,至少得租个一室一厅的房子,房租按500元来说,两个孩子一个上小学、一个上幼儿园,再加上一家四口的生活费,一个月至少得1500元。
现在,夫妻两人吃住都在厂里,除了零花钱,两人近4000元的工资至少可以存上3000多元。
虽然凭着自己的手艺不怕找不到工作,但在他眼里,光解决城市户口问题是不够的,还有医保和子女的教育问题。“最大的希望是先能把城镇的医保和子女教育问题解决了。”张建伟说。
建议
放宽政策让农民工在城市落户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把业已出台的有关解决市区农民工城镇落户问题的意见要求落到实处,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办法。”陈观壤提出,在原有政策条件基础上,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减少成本,突出对创业、优秀农民工及高技能人才的政策倾斜。进一步改进郑州市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尽快研究制定在郑租房者的入户条件,以便解决外来就业人员子女入托、上学等实际问题。
陈观壤建议,市区农民工城镇落户需符合的基本条件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界定:一是年龄在18~50周岁;二是已纳入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是已办理居住证;四是遵纪守法和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