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来几十年最大发展潜力在城镇化
袁钢明表示,过去提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要注重的是从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注重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政策支持也向这些方面倾斜,造成不平衡发展。
他说,十八大报告中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作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这有利于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让落后地区、欠发达地区也发展起来,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从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使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在潜在经济增速下滑,出口引擎动力减弱,城乡二元矛盾日益突出,土地财政难以为继的关键节点,扩大内需成为调整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而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他进一步说,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近日会见世界银行行长金墉时,就指出我国“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发展潜力在城镇化”。
他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表明,2011年我国内地城市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突破50%,达到了51.27%,这意味着我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城市化进入关键发展阶段。而根据测算,每增加城镇化一个百分点,就能新承载1300万人口,带来投资和消费5.2万亿元,可以支撑4%至5%的GDP增长。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其中还有13%以上的人是长期在城里打工的流动农民工,如果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未来发展机遇还很巨大。
“距离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的世界平均水平,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从现代化发展规律看,今后一二十年我国城镇化率将不断提高,每年将有相当数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及人口转移到城市,这将带来投资的大幅增长和消费的快速增加。”他说,特别是我国经济增长长期依靠投资需求拉动,消费需求乏力,这与居民收入水平增长相对缓慢有关。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番,不仅是要提高城乡居民平均收入水平,更要控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而我国主要收入差距来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这一指标已经严重超出警戒线。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两方面选择,一是加快城镇化发展,二是实现农村现代化。而推进城镇化,是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进而保证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根本举措。
城镇化首要任务是进城农民市民化
袁钢明指出,在过去的11年中,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15.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37个百分点。但我国的城镇化率还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城镇化水平远滞后于工业化水平。大量的人口被阻在农村,享受不到公平的权利,应加快农民进城市的进度,未来把城镇化速度加快一倍,促使更多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
“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到50%以上,但发展转型过程中的‘半城镇化’缺陷和问题不容忽视。其中,将居住城镇六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计入城镇人口的统计范围,这就使我国的城镇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城镇打工的农民工等暂住人口。” 他强调,“伪城镇化”、“半城镇化”成为屡屡被人诟病的问题之一。那些常住城市但没有城市户籍的农民工等,并不能同等享有城市政府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其收入水平、消费模式也无法等同于城市户籍人口。
“我国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约38%,意味着有13%以上,即约1.8亿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城镇户口,并不享有完整的城市社会保障及其他城市公共服务,消费能力也不可避免受到抑制。”他说,推进城镇化,必须创新制度安排,消除制度性障碍。
他认为,首先是要改进户籍管理制度,从“空间城镇化”转向“人口城镇化”。让已纳入城镇人口的近2亿农民工真正获得城镇户籍,使农民转为市民,推动农民实现身份、心理、社会认知和生活环境转变,促进他们真正融入城镇,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平等权利和公共服务。提高城镇化的质量,这将是未来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首要任务。
其次,对暂未落户城镇的农民工,要注重从制度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努力解决他们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三,要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包括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切实解决好土地被征占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使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
“当然,推进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镇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城镇化的推进将带来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我们的社会管理、社会政策提出了新挑战。”他说,从城镇化的角度来看,就涉及户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环境、网络舆论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也是未来的工作重心。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医疗、教育、交通、住房等公共产品和服务跟不上,由此造成大幅拉高生活成本,降低幸福指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