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方案,并提出了“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就地执行”的快速办案举措。
截至目前,河南已经排查出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类案件1052件,涉及当事人2395人,涉案金额8333万元人民币。
2010年以来,河南省先后开展了三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共审结和执结此类案件6245件,为18644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3.68亿元人民币。是次活动,亦是替农民工讨薪的延续。
与往年不同的是,是次替农民工讨薪活动加大了对恶意拖欠、携款逃逸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降低资质、限制承接新项目、纳入信用评价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动员会上直言,对必须到庭而拒不到庭的欠薪被告,对伪造、毁灭主要证据的当事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欠薪者、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该拘传的拘传,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予以惩戒,决不手软。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将“恶意欠薪”的罪名正式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目前,南京、沈阳等地已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者被判刑的案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