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保护区用地”,用地不得随意开发
据介绍,城乡规划用地是根据用地的主要使用性质进行分类。中心城、新城和乡镇的用地分类,涉及居住用地、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共分为64个主类、77个小类。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称,在国家标准中,并没有设置“保护区用地”,北京此次是首次将“保护区用地”设为专门的一类,保护区用地是指根据有关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根据需要而划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相对集中的地区。
这意味着,一旦被列入了“保护区用地”,这块用地就会被明确不得随意开发,必须按照相关要求予以保护。
“北京是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有众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名人故居、老北京风貌街、巷等。专门设立‘保护区用地’,既有利于对这类用地进行重点保护与有序更新,也有利于社会监督这类地区的保护与更新效果。”该负责人说。
首次单设“安全设施用地”
今年的“7·21”暴雨引起了社会对城市防洪的关注。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标准,新增设了安全设施用地,主要是指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明确用地类别,提升城市突发事件和灾害的综合应对能力。
同时,环境也是北京市民非常关注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与国家标准相比,北京的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生态保护绿地”一项。
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加快,相比国家标准,北京的征求意见稿更加关注老年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其中将“社会福利用地”进行了分类细化,分成机构养老设施用地、社区养老设施用地、儿童福利设施用地、残疾人福利设施用地。该负责人称,社会福利用地细化,将使这些福利设施用地更加明确,也有利于社会对这些弱势群体设施建设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