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部委下发的指导意见,到2015年,市区人口在1000万人以上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要达到45%以上。据介绍,北京目前的步行出行分担率约30%,但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近两年有所下滑,在16%左右。
三部委要求,加快自行车停车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永久性自行车停车场(库),并以地面停车位为主。老旧小区、平房地区要通过建设自行车公共停车场,解决居民自行车停车问题。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公建、名胜古迹、公园、广场应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
同时,三部委还鼓励发展自行车驻车换乘。轨道交通车站、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必须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集散量较大的公交车站也要尽可能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并鼓励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
三部委还表示要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的基本安全。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来拓宽机动车道,已经挤占的要尽快恢复。禁止占用步行道、减少占用自行车道停放机动车。在路外机动车位比较充裕的区域,不得占用道路设置路内机动车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