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依据西安市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西安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将进一步向县城、小城镇和农村延伸,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还可获得政府补助。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西安市在继续巩固“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成果的同时,将无障碍建设工作向县城、小城镇和农村延伸。在主城区内继续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道路、建筑物、广场进行无障碍建设、改造和巩固完善,并切实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其使用功能的规范性、连贯性和系统性。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县、户县、周至县、蓝田县在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已建的主干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广场,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省级重点示范镇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全面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农村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政府将提供补助,切实改善残疾人家庭生活环境。新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严格按照无障碍规范、标准进行建设,既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在“十二五”期间全部改造达标。政务信息发布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推动重点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