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招商引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如何给投资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空间,而不是靠一厢情愿的利诱与卖好。
安徽省太和县一家酒店被评为四星级,县政府要奖励其1500万元。据县商务局有关人员称,奖励是按县政府文件执行的,目的是吸引投资。消息一经媒体披露,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既有官方文件为据,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还履行了网上公示环节,这样的政府奖励似乎目的正当,程序合法。但是,在法治背景下,它却绕不过公众一个基本的正当性追问:政府哪来权力拿纳税人的钱去重奖酒店呢?
遵循现代民主政治原理,纳税人和政府的关系说到底是一种主仆关系,政府作为纳税人的公共财产“托管人”,职责就在于依照公共意志做一个好的“理财者”,确保纳税人的税负能够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在法理上,政府每花一分钱,都应当征得纳税人的同意。法治国家正是通过严格的财政预算及执行监督,来确保政府开销的正当性、合法性与有效性。
对一个并不十分发达的县城来说,1500万的财政支出不算小数目,其奖励的正当性根据,并不是说县政府事先制定一个文件就可以实现“依法奖励”了。人们关心的是,这么大的一笔开支有没有纳入公共预算?是否经过人大批准?奖励的效益是否经过了公众商讨和辩论的民主程序?对其监督又如何执行?如果绕开了上述追问,那么这种政府奖励便很难言正当性与合法性。
奖励星级酒店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1500万的重奖能够引起招商引资的涟漪反应,招来一只只更大的“凤凰”,这对发展县域经济、改善百姓生活无疑有益。问题是,对这笔财政开支的效益评估,并不是建立在政府官员的单方意志上,究竟是用于招商引资还是花在民生领域更有价值,应当听取百姓的声音。而且,扩大招商引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如何给投资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空间,而不是靠一厢情愿的利诱与卖好。
其实,以财政资金奖励星级酒店,太和县只是一个被公共舆论逮住了的“不幸者”,诸如武夷山市、乌海市、厦门集美区、晋江市等许多地方,都出台过类似政策。这说明普通网民都明白的民主法治常识,在县治层面却遭遇到不小的障碍。公共财政预算不透明、执行不严格、监督不得力等老问题,依然掣肘着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进程;充满非理性的招商冲动,则让一些政府官员对老板出手大方,对需要救济的百姓民生则锱铢必较。
一些政府官员不是把有限的财政收入花在民生的“刀刃”上,而是通过盲目的招商引资来积累个人的政绩,这种不良的政绩观不除,类似荒诞的事情很可能还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