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任远教授接受本报专访提出
新型城市化是一条以城乡统筹为突破口,引领城市转型升级的新道路。作为总人口已达1600万的国家中心城市,广州在建设新型城市化的道路上,如何处理好外来人口融入城市、城乡统筹发展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新型城市化的进程。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人口研究所副所长任远先生。
“城市化前期的核心问题是吸引外来人口到城市来,并解决他们的就业;城市化中后期遇到的突出挑战则是城乡之间、城市内部的分化。如何解决这种结构性分化,形成社会整合,是新型城市化建设的一大突破口。”任远认为,社会整合要从城市内部的整合和城乡之间的整合两个方面进行。
城市内部的整合:关键在户籍改革和社区建设
2011年末,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了51.27%,首次超过50%,达到6.7亿左右,这意味着城市化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任远认为,农民工和外来人口不能融入城市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当地的户籍门槛以及他们对当地文化的不能认同阻碍了其进入;另一方面是当地的农村升级为城市后,农民的身份虽然改变了,但生活方式、社会生活习惯仍保持原样,使其无法融入城市。
在任远看来,这部分群体如果不能被城市所接纳、吸收,城市内部的分裂就会加大,因而,以“包容”为导向的流动人口政策、以“市民化”为导向的农村人口城市化政策,显得非常必要。
户籍改革是城市化现阶段需要应对和解决的难点,城市需要逐步降低门槛,按照一定的条件,吸纳部分群体到城市体系中来。任远还认为,附着在户籍上的公共服务应属地化,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应对外来人口一视同仁。他举例说,当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开始从事经济活动时,就应该为其提供必要的就业支持和社会保障;当其开始婚姻和生育,就应该为其提供必要的保健服务;当其子女开始进入托幼时期和学龄时期,就应该为其提供必要的教育服务;而当外来人口在城市生活日益稳态,也应该逐步加强其医疗服务、社会服务和住房保障等。适应外来人口逐步沉淀的特点,根据外来人口在城市生活的时间逐步提供适当的社会福利,这样不至于给城市公共财政带来突然而明显的压力,并能最终引导外来人口的市民化。
是不是放开户籍就能让外来人口融入到城市中来呢?任远并不这样认为,“外来人口融入城市的过程是一个社会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社会机制建设不可或缺,某种意义上甚至比户籍还重要”。因为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大多依赖血缘关系形成社会网络,在空间上表现为类似北京的“浙江村”等乡土居住区。这种以血缘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网络虽然有利于帮助他们在城市中生存,但并不利于他们融入到城市中来。因而,当地的社区建设、社区服务要对外来人口开放。外来人口如能更好地与当地的社区相结合,发展出本地化的社会关系网络,并完成自身的社会组织化,将有利于他们融入到城市中来。
此外,任远还认为,农村人口在土地城市化基础上的社会生活方式改变,也是新型城市化建设的一个内容。那些“洗脚上田”的农民要改变以前以土地为基础的生活方式,不能再做依靠土地租赁收入生活的“二世祖”,而要养成市民素质,遵守、认同城市运行规则,融入到城市生活形态、生活交往和生活规则的体系中。这同样需要以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为依托。
“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改革和以社会组织建设为核心的社会机制变革,可以让城市内部结构减少分化,形成社会整合。”任远认为,这两方面的制度建设,是新型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整合城市内部分化的关键所在。
城乡之间的整合:既要“进城”,又能“返乡”
农村大量居民流入城市,特别是年轻人口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口流入城市,使得城乡之间的社会分化不断扩大。
任远表示,城乡之间的差距归结于土地的剪刀差和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这固然有其历史原因,但如果长期维系,城乡分化会不断扩大。任远举例说,如果从农村进入城市的人口对未来没有预期,他就会减少自己在城市的消费行为,甚至还可能形成扭曲的消费行为返回到在小城镇或者农村购房,扭曲城乡之间的土地分配。因为他们即使在这些地方买了房,却仍然在城市就业、生活,“空房”不但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也间接抑制了他们在城市中的消费。
任远认为,解决城乡分化的路径一方面在于经济发展要保护农村、农业、农民的利益,使新型城市化发展中的利益能够在城乡间合理分配,比如说加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吸引各种社会资本在农村的投入;让农民得到土地流转的合理收益……另一方面在于城市要促进外来人口的长期定居和社会融合,尽可能地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服务和空间。同时要根据流动人口所具有的“进城”和“返乡”相互交织的特点,重视为流动人口返回农村提供知识服务,使流动人口在城市获得的知识和社会资本能够有利于其返回农村。这样从两个方面形成农村和城市共同发展的格局,城乡间的结构也就得到整合,城乡分化也会逐步得到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