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关注的是,根据《意见》要求,南京市将“加大公积金政策对首次购房和保障房的支持力度”,并对入选“321”计划的人才,实行“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视同南京户籍”。这是否意味着“政策救市”?对此,南京市住建委强调:南京不会放松房产限购政策。
根据这项《意见》,南京市计划年底前发放10亿—2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者首次购房家庭给予公积金贷款支持。这是否意味着“楼市松绑”的信号?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严格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保一、控二、禁三”,即保证首套房贷款,控制二套房贷款,禁止三套(含)以上购房贷款。
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贷款数据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首套房、中小套型住房、中低收入职工为主。以今年上半年为例,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688户46.73亿元。其中首套房贷款11931户38.78亿元,分别占全市公积金贷款总户数、总金额的81.23%和82.99%;90平方米以下住房贷款7676户23.68亿元,分别占全市公积金贷款总户数、总金额的52.26%和50.67%;低于全市住房公积金月平均缴存额(796元)的中低收入职工贷款6684户20.03亿元,分别占全市公积金贷款总户数、总金额的45.51%和42.86%。“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起到了‘保刚需、控投机’作用,住房保障功能明显。”上述负责人说。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保障的一种形式,对于保障房和首套房的支持,也是一直以来的国家政策导向,从这一点来说,《意见》本身并没有新的内容。”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告诉记者,面对目前的经济形势,《意见》的出台,是为了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涉及各行各业,房地产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同时,《意见》还提出,对于入选“321”计划的人才,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5年内个人所得税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
对此,张辉认为,“321”计划,是南京市在2011年就已经提出的人才引进计划,对引进人才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住宅予以政策支持,本身就是国家宏观调控鼓励的方向,国家层面2008年也有相关的政策,并非南京首创。此外,“321”计划人才仅为5年3000人左右,其中还包括已经在南京落户、拥有南京市户口的人员,因此它的影响面狭小。“这仅仅只是针对人才引进的政策,与楼市政策没有关系。”
“南京没有放松房产限购政策。”南京市住建委表态称,“南京市政府坚决贯彻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对调控政策的执行决心不变、方向不改、力度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