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面上看,停建并承诺今后不再建宏达钼铜项目,只能说对平息群众性的反对事件有效,不能简单地说是“坚决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一个地方群众根本的“合法利益”包括良好的生态环境,更少不了丰富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一个通过“最高要求、最新标准”的“国家级环评”和“环保部审批”的项目,既不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又可替群众创造丰富的物质生活,这样一个重大产业项目也遭到否定,怎么能够说是“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什邡发布》还说:项目遭到群众坚决反对,仅仅是因为“前期宣传不到位”,这种肤浅的思维方式在时下的很多地方已成“惯性”。关系到当地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必须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这是必须的决策程序。然而,事实上的决策,往往是少数政府官员替群众作主,“前期宣传”无非就是政府决策后通知群众,要说服群众服从安排而已。
宏达钼铜项目遭否定,根本症结在于,决策者忽视了,或者有意无意剥夺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在决策程序上陷入了政府与人民群众“各搭各台,各唱各戏”怪圈,在决策思维上人为的把政府与人民对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