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3日,广州有39个政府部门公布“三公”账本。其中,广州城管局“见识最广”,一年内赴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东欧、英国、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十地考察学习。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平均费用达到5.7万元每人次。(《南方日报》7月4日)
公款出国考察固然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我们不能一谈“公款”就色变。但一年时间里,广州城管局频繁赶赴世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学习考察”,耗费如此巨大,多少还是有点不正常。
在年初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在政协分组讨论时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增加“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内容。“如果我们紧一紧、省一省,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以一年赴九国考察的城管作为例证,“作风稍一改年省几千亿”的话就一点都不夸张。
虽然严控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早已是上下共识,可三令五申之下,公款消费还是居高不下,几成痼疾。公款吃喝为何难管?为什么公款出国禁令不断却愈演愈烈?关键在于,在整肃公款消费方面,我们的制度惩处手段太“软”。公款旅游被曝光后,往往是纪委“调查”、官员“检查”,一“查”了之。这样几乎不构成任何“伤害力”的问责,能产生什么“警示”效果?
因此,对于一年赴九国考察的城管局,对于那些热衷于出国“考察培训”的官员们,有关部门不能视若无睹。曝光后,该规范的规范,该查处的查处,该审计的审计。同时,还应该让一年赴九国考察的城管们总结一下“考察经验”,花纳税人的钱跑了这么多国家,如果不能取来真经,怎么能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