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透露:到2015年,将使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利用外资占全省比重将达到33%,进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23%。
根据发展目标,到2015年示范区城镇化率达到50%,非农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8%,利用外资占全省比重达到33%,利用省外境内资金占全省比重达到35%,进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达到23%,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达到4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
为把示范区建设成我国中部地区产业承接的新平台、跨区域合作的引领区、加工贸易的集聚区和转型发展的试验区,湖南将高水平规划建设示范区,打造衡阳、郴州和永州3极,每市确定1至2个主导产业,依托重要交通干线和湘江水系,形成4大产业集聚带(京港澳沿线产业聚集带、二广沿线产业聚集带、泉南沿线发展带和厦蓉沿线发展带)。
此外,湖南还将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目录内投资项目将享受国家鼓励类产业相关支持政策。对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在示范区内投资设厂或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服务机构,以及投资额1亿美元或与之相当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