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城中村高水价欠一本明白账
时间:2012-06-04 14:09:04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李光金 

    这几天鸡蛋一天一个价,往上噌噌直蹿,有市民称之为“火箭蛋”。不过,与城中村的水价比一下,就会感觉这都不算啥。

    有城中村租户向本报爆料,“城中村的水价4元/吨,房东还发出通知说下个月涨到8元/吨。” 记者调查了解到,广州多数城中村水价普遍高于市价且没有统一标准,从3.5~8元/吨都有。电价也存在这种情况。

    同处一城,赚的都是人民币,别人喝水只需掏自己一半甚至四分之一的钱,心里不平衡也就很正常了。

    依记者调查的情况分析,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其实很明确:有的城中村只有一个总表,自来水公司收取水费时对“公”不对“私”,他们收取村总表的水费后,村里再向房东收取,房东再向租户收取。城中村的水价过高就是由于这个“中间环节”的存在。

    “中间环节”真是个“惹是生非”的坏家伙,但是不能把它当做“临时工”。例如蔬菜价格,从生产地到销售地往往差好几倍,就是因为流通环节作祟,结果就是菜农“增产不增收”,市民硬抗通胀压力。

    毫无疑问,这些“中间环节”是需要修理的,即使不能“一刀切”式地取消,至少应该规范一下。有的村委会说“高水价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理由有二:其一,从总表到各个住户的管网建设及维护都是村里自己出钱,供水公司并没有管这一块;其二,管网的维护、上门抄水表的人工也都要自己承担。

    这样的解释不无道理,但是这个标准仍有“水分”,需要挤一下。全市水价“起跑线”是一样的,你说自己需要管网维护,那么每月用于维护的费用是哪几项、共多少?村委会收取的水费总额与自来水公司之间有多少差额?而且,管网也不是月月都“伤筋动骨”,差价不能成了“旱涝保收”的牟利工具。

    不管是水价还是电价,既然都属于统一定价的公共产品,那就要遵守相关规定。即使相关村委会不举行价格听证会,至少需要给租户一本明白账。当然从长远计,城中村不能成为“孤岛”,应尽早将其纳入供水公司的管网中来。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