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北京市教委、北京市纠风办、北京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纪检、监察、价格、审计、财政和教育部门统一部署、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作联动,加大查处乱收费力度。
《意见》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违规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清退,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北京市要求各区县教委要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工作体系,落实区县监管责任,认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规收费的行为,严肃追究区县相关责任人和校长的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还将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同时动员各级主管部门、各学校和教职员工积极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和家长加强监督,自觉抵制义务教育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