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战国时代”
时间:2012-05-11 09:49:28
来源:中评社
目前中国至少有30多个城市明确提出构建区域金融中心,而有金融中心功能规划或设想的各类城市更在200个左右,一场区域金融中心的争夺战如火如荼。证券市场周刊发表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涛文章表示,这场金融竞争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激烈的竞争带来了同质化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促使各城市在金融规划中尽力根据区域优势明确自身定位,发展能突出自身特色的金融业态。
这使得各地方政府金融办的职权都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有的地方强调“金融协调”,有的则承担“金融国资委”的职能,有的甚至替代了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的部分职能。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则来加以协调,各地方金融办在处理与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的关系时,普遍面临权责不清的矛盾。
文章称,为了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建设资金缺乏,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都大量设置融资平台企业,通过各种方式来筹集资金,而发展地方金融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推动辖内金融机构向地方融资平台提供资金支持,这在近几年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重要内容。另外,为了促使地方企业拓宽融资来源,地方政府还不遗余力地支持和鼓励地方企业上市融资,不仅在沪深股市,而且很多地方还努力引导企业到香港甚至发达国家上市融资。
自从央行行长周小川最早提出“金融生态”的概念之后,这就成为地方金融发展与金融竞争的一个重要指标。所谓金融生态,代表了各地方金融发展所面临的体制机制政策“软环境”。在各个城市,通过建设各种金融功能集聚区、金融后台区、配套基础金融设施与条件,设置各种财税、土地、人才等优惠政策,进行各类金融形象宣传,地方政府也在进行一场无形的金融战争。
地方金融竞争的加剧,虽然对于自下而上的金融改革起到促进作用,但同时也使得区域金融发展差距逐渐拉大,造成金融资源配置的区域不平衡更加严重。中国东部、中部与西部地区凸显金融机构布局不均衡、金融深化程度拉开、金融资产总量与结构以及金融改革开放程度差异加大。
文章分析,如何解决地方金融“战国时代”的低效竞争?
第一,构造健全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首先就应该合理划定中央和地方的管理边界,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合理引导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行为,统一规范和明确地方金融办的职能,提高其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同时把地方金融管理的重点放在规范和完善对准金融机构监管上,重点防范各类民间金融组织的风险,从而逐步建立全国与地方多层次协调互补基础上的金融管理体制。
第二,促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法制化建设。无论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还是上海、天津、深圳、重庆、武汉等区域发展规划中获得的金融“先行先试”权限,从本质上讲都只是获得国务院会议的行政机制认可,而且过多出现此类“示范先行”,实际上强化了地方金融的无序竞争,尤其是在金融资源高度管制的现在,也鼓励了地方政府“跑政策”的冲动。应该在主动促进多层次金融管理体制建设同时,也使得地方金融发展尽可能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之上,以制度形式来明确地方政府在金融发展与管理中的职责范围。
第三,使货币政策机制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众多研究和实践都表明,同一货币政策的实施在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影响。为了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在未来的政策运行中,货币当局应充分考虑各区域金融发展的差异性,打造区域性货币政策运行平台,建立有效的、具有区域差异性的货币政策调控机制。具体可以包括:实行区域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实施区域化再贴现政策;加强中央银行再贷款对中西部地区的倾斜支持;在继续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适度实行区域差别的存贷利率;加大信贷政策的区域支持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