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就是贷款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而我国现在房屋产权只有70年,等民众年老,他们年轻时置办的房产产权也就差不多到期。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必须重新批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的建筑物,都将被政府无偿收回。单单这一点就严重阻碍了以房养老制度的正常推行。而且,由于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即便70年产权自动续期兑现,还是会为该制度的推行埋下隐患。若不改革相关政策规定,届时只会带来一系列的纠纷。
纵使刨除这一制度因素,老人拥有永久产权的住房,若考虑到其子女若无独立住所,一旦老人亡故,子女便会无处可住怎么办?在现有的高房价之下,两代人同住的情况十分普遍。也就是说,以房养老要想在中国顺利推行,两个前提必须同时具备:一是永久产权,二是独立住房。显然,短时间内实现这两大要素,可行性不大。
而且,中国养老的最主体部分其实在农村,他们以房养老更是完全不可能。在房地产热潮席卷到最偏远的乡村之际,小产权房海量上市但却没有合法身份,宅基地价格猛涨,这虚幻的增值带来的只是农民的表面财富。银行无法认可宅基地和小产权房的抵押,这也成了阻遏农村以房养老的政策高压线。
还有,以房养老,先入为主的逻辑起点是房价的持续上涨。即当民众步入老年时,他的房子,至少仍然能够和现在一样足够值钱,还能够继续击鼓传花,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年青一代。
显然,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重,老年人越来越多,年轻人越来越少,而且房价泡沫的恣意生长,中国房价在未来二三十年很难再重演过往十多年的疯涨。甚至,一旦房价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变盘,以房养老的技术前提也就彻底消失。到时候,房屋的价值过低,也就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以现有货币通胀趋势推算,为了维持体面的老年生活,恐怕需要一笔十分庞大的财富方能实现。
如今,房地产市场正处在非理性时期,也是宏观调控的重中之重,系统性风险随时可能爆发。在此背景下,以房养老注定是一项高风险投资。当务之急,还是应该大力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证养老金的合理增值,而不是罔顾风险盲目追求高收益。以房养老固然是完善养老体系的一条捷径,不过风险重重,切不可盲目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