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农民工”已经成了人们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习惯性称呼。“农民工”一词不仅习见于日常,也出现在官方文件里。要求取消“农民工”说法的声音也一直存在,曾有三农问题专家指出,农民本来是一种职业,但“农民工”一词已经把农民界定为一种身份了。城市对乡村的排斥产生的等级观念歧视,在这个词语上表露无遗。
“农民工”的称谓固然存在不妥,更加不妥的还是,城乡二元化制度藩篱制造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农民工”称谓的背后,社会对农民工群体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歧视与不公,才是真正需要正视的。广东人社厅放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条件,将基层公务员的岗位向他们敞开,对农民工来说,这种致力于消除歧视和不公的具体做法,比名义上废除“农民工”称谓更有实际意义。
从公平正义的角度看,对这一称谓的习惯性使用,背后还须包含这样一层逻辑预设:新称谓的每一次使用,都是在逐步涤尽这个名词所折射的不公。在词语变迁之外,城市必须以更加开放融合的姿态容纳农民工。观察新闻叙事勾勒出的现实阴影不难发现,农民工的命运实际上只有一个字:“难”,讨薪难、看病难、孩子上学难,春节返乡难……面对既存的城乡制度困境,以及历史造成的城市红利,城市不应坐享制度倾斜带来的既得利益,而放弃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统计局年初发布的数据,2004年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14亿人,到2011年外出数量发展到1.58亿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像候鸟一样奔波于乡土和城市之间。囿于制度和历史的原因,面对一个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保护他们的权益,怎么强调也不为过,且显得日益迫切。然而,大部分城市目前对外来工还没有具体的接纳制度,如缺乏住房公积金、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等政策,使他们很难在城市真正定居下来。零点调查近日公布的报告显示,2004年认为自己是城市一分子的农民工比例为67.2%,2011年这一数据下降为57.9%——农民工的身份认同更显焦灼。
进城务工人员背井离乡,已经逐步接受了城市的生活方式,无论在文化上还是心理上,均已不容易退守农村,城市有责任营造一个合理的制度环境,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的产业工人和市民,别让农民工在农村和城市之间进退失据两头踏空。同时,还应注意关心农民工生存之外的其他生活需求。有些工地的农民工,连一台电视机都没有,缺少最基本的文化娱乐,节假日无法返乡的农民工,甚至缺少探亲的独立房间。没有人是孤岛,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城市必须真正与农民工同舟共济,别等到用工荒才想起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