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公布的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中,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将中小城市列为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共有64个市(区)获批成为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区),同时有369个镇获批成为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其中,我省共有6个市(区)和18个小城镇入选发展改革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试点城镇要在当地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推进发展规划创新,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健全政府管理体制,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加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为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科学制定城镇化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示范。同时,对试点城镇给予积极支持,保证资金、政策和重大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向试点城镇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