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传来负面消息,贵州毕节八步镇某小学学生疑似发生集体中毒。虽然当地官方称之为“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但有媒体调查发现,当日早上,该镇其他接受企业供餐的小学,学生中也同时出现病状。
这实在让人心疑此前的官方解释。坦率地说,此类消息虽令人痛心和愤怒,却并不让我感到意外。中毒事件发生后,“免费午餐”发起者邓飞将原因归结为政府没有按照他们的经验,坚持在学校建食堂为学生做饭,而是以招标方式向企业集中采购牛奶和萨其马等点心,遂使黑心企业有机可乘。
但是,从企业统一采购牛奶饼干,相比于各学校自己做饭做出臭鸡蛋烂菜叶,显然是后者的风险更大。因为企业对信誉的珍惜远好过一个学校校长雇来的厨子,此其一。其二,从概率上说,一百所学校的学生吃一样的东西,相较于一百所学校各由校长雇来一百个厨子做五花八门的饭菜,也显然是后者质量难以控制。如果以后“免费午餐”的学校食堂做饭出了问题,又如何解释呢?
所以,贵州毕节政府以招标形式将服务外包给企业的做法,无可厚非。只要是政府主导,企业采购就是必然受到偏爱的方案,也是相较于各学校做饭更安全的方案。而说到贪污腐败,学校校长与食堂采购人员克扣学生的可能性也远较一些地方官员大,假设二者道德水准一样的前提下,这些地方官员因为有别的贪腐机会以及万一事情败露会遭受比较严重的惩罚,所以未必会贪。而学校食堂的采购则不一样了——克扣学生是有关人士发不义之财惟一的机会,要想抵御这样的诱惑,实在是有些艰难。
关于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营养午餐,我坚持认为发现金给学生家长是最优方案,因为默认孩子父母最疼自己孩子,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必要前提。抛开极少数的个案,如果在概率上我们对于人性也缺乏如此低限的信任,那么我们这个物种,还有什么必要对其同类施与善行和同情呢?
在救助他人的时候,以货币的形式将资源分配的决定权交给对方,这不仅体现了对人性的信仰和对道德的尊重,同时也符合经济学最基本的规律。因为货币作为三位一体的交易媒介、储值手段和计账单位,可以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货币就是为这个而生的。同时,将资源分配的决定权交给受助者本人,也是受助者所身处的经济生态系统得到最健康发展的不二途径。
退一步说,就算你不肯给对方钱,那么,发食物券也是个好得多的折中办法。比如,我们给每个孩子每天发三元钱的食物券,他可以选择吃学校食堂,可以选择在校门口的小商店或小饭馆里买食物。政府只须定期用现金将这些食物券赎回即可。美国政府对穷人的救济也是采用了这个办法,坚持了多年,应该是有借鉴参考的价值。
直接发钱、发食物券、政府招标采购企业服务,还是直接开伙做饭,这些方案摆在桌面上,都可以列出独特的优缺点来,似乎难较高下。但是从监督成本这个维度来看,四个方案可就相差很大了。直接发钱监督成本最低,开伙做饭监督成本最高。这应该是共识。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方案,必要的监督都是不可少的。我们现在亟须解决的问题是通过机制设计,找到成本最小、可行性最高的监督方案。
在此我们必须注意到,一个地区的人们沦落到需要外界救济食物的地步,那么他们的匮乏一定是全方位的,仅对其进行经济层面的救助是不够的,还要辅以社会组织资本的哺育和培植。具体到免费午餐这个项目,在政府已经拿出160亿元的前提下,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监督成本,我觉得不妨做以下尝试:
一、仍然坚持三块钱一份的标准,但是要按贫困程度给出一个系数,比如分成四个等级,分别为95%、80%、65%、50%的孩子提供补助,而不是不管贫富做人头饭,这个浪费太大了。
二、如果就是不肯直接发钱给家长,可以考虑发放食物券,让孩子在学校食堂、小卖部和小饭馆之间有选择余地。这样做的好处是,至少可以保证学校食堂不会太过分。
三、既然救济的机会不是充足的,那么就会产生竞争,要充分利用这个稀缺机会强制性地建立家长联合会,以形成与校方或官方的利益制衡。也就是说,由家长联合会投票决定谁家的孩子可以得到救助。可以想见,如果这样的家长联合会能够发动成立起来,那么饭菜质量的监督问题,也就不劳外人操心了。
从长远来看,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能力,将产生比单纯食物救济更显著和更牢靠的效果。因为这才是授人以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