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经济学学者,胡星斗向来以观点犀利,见解独到而著称。而作为一名高级知识分子,胡星斗始终怀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他直言,创立“中国问题学”不是挑问题,而是引导大家一起来解决问题;他希望 “吴英案”能“坏事”变好事,为打破金融垄断体制产生积极重要影响!
规范合理的民间借贷应当合法化
近一段时间以来,因为集资诈骗罪二审被裁定死刑的“吴英案”在中国引发了一场罕见的讨论,舆论集中在当前中国正势图突破、但困难重重的金融体制改革上。
胡星斗坦言,计划经济时代不会有“吴英案”,完善的市场经济时代也不会有“吴英案”,“吴英案”是当前改革过渡期的产物,需要在改革中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加以解决。
他表示,吴英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追本溯源,吴英今天身陷囹圄,目前的金融垄断体制可谓‘功不可没’”。金融垄断的结果,一方面是企业从正规渠道不能以市场价格借到钱,另一方面是地下金融市场极度活跃但也极度危险。2010年,浙江全省共立非法集资类案件206起,2011年以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再度紧张,诉至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又进入一个新高潮。
同时,胡星斗也认为,吴英 “集资诈骗罪”罪名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据了解,吴英仅向11个人融资,就怎么能说她是非法集资或者是向不特定人群集资呢?而且这11个人中有两人是他自己公司的高管,这就更不能够由此推定她集资的目的就是为了挥霍。从常理上来说,如果是诈骗,她本公司的高管是不会愿意把钱借给她的。所以,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吴英的罪名还有值得斟酌的地方。”
而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对于吴英案,国家会慎重对待,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会坚持实事求是。温家宝说:“吴英案反映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适应。现在的问题是,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而银行又不能满足,民间又存有不少的资金。我们应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他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目前正在积极考虑将温州的民间金融作为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
“我想未来也许‘吴英案’的终审结果是好的。但我们不应仅仅关心吴英个人,我期待‘吴英案’能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产生重要影响。希望在‘吴英案’的影响下,我国金融垄断体制的破冰之旅会大大加快,从而促进中国民间融资健康发展,让规范、合理的民间借贷尽快实现合法化,推动民营银行、中小贷款公司、社区银行、农民银行等的健康发展。”胡星斗如是说。
“我们不必担心打破金融垄断体制后就会引发金融混乱。”他说,欧盟,美国、日本地区和国家都存在大量的私人银行。尽管他们也存在着金融问题,甚至可能有金融危机,但破产一部分银行非常正常。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客观规律,并不值得大惊小怪。通过一些银行的破产,促进了整个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也推动了整个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GDP降速不是倒退而是进步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2年中国GDP目标增长率为7.5%,这也是近8年来中国将GDP增速首次减少到8%以内。针对这一目标,一些专家学者认为这可能会导致中国经济“硬着陆”。
但在胡星斗看来,把经济增速目标略微调低,适应了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体现了“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这不仅不是倒退,反而是一种进步! 他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前景不明,国内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成本上升,都对中国经济增速形成了下行压力。在这种情况下,适当降低增长目标,实事求是、合情合理。
胡星斗进一步分析认为“中央适当降低增速目标,可能还有更深层次考虑。”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困难,与其说是外部冲击造成,不如说是外需环境变化暴露出内在经济结构失衡。部分企业缺乏竞争力、一些领域存在体制弊病、增长过于依赖资源要素和出口市场等问题都充分暴露了出来,需要深度调整。主动降低增速目标,让经济运行绷得不那么紧,才能为结构调整提供更广阔空间。
此外,“中央今年适当调低增长目标更多的是导向,引导地方政府不要过度追求速度,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留有空间。”胡星斗如此说道。
他强调,中国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一定不能只求速度,而不讲质量,应及时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产业结构的细分。因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经济增长过快,或过于追求速度,往往“萝卜快了不洗泥”,造成高耗能行业迅猛扩张,经济结构恶化,物价快速上涨。
对于一些人担心GDP降速可能导致我国失业人口增加,胡星斗表示,这个问题不用太担心,因为中国还未到达刘易斯拐点,况且以投资拉动的就业不可持续,只有用产业带动的就业才能真正提高我国的就业率。
胡星斗说:“虽然中央一直强调,要用消费、出口和投资‘三驾马车’来拉动中国经济的增长。但客观的讲,近几年来,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一大动力是投资,尤其是政府投资。消费和出口对经济增长也有一定作用,但都不太大,甚至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还在下降。”
由此可见,一味依靠政府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显然不可取。因为政府不可能无限度、长期的、大量的投资,因为这往往会导致货币的超发,并最终诱发通货膨胀。所以,未来中国还是应当坚持走可持续的、有质量的发展道路!
现行户籍制度与城市化发展极不协调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显示1958年开始实行并一度不断强化的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终于出现了实质性松动。
胡星斗表示,相比以前几次的户改政策,国家这次户改的力度更大,这是值得肯定的。然而,本次户改仍然存在一些遗憾和局限。
首先,此次户改依然强调“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这就意味着我国的大城市和一些特大城市的大门仍将对广大农民工兄弟紧闭。而事实上,正是这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容纳了中国多数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如被称为“移民之城”的深圳,2011年深圳全市共有1600万左右人口,但户籍人口却不到300万。超过1300万非户籍人口在这个城市生活和工作,而户籍大门依然对他们闭而不开,这就让这次户改的结果大打折扣。
其次,对“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城市模糊规定及其被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意味着许多东部发达地区的城市有权将本应打开的城门重新关闭或仅留一条门缝。众所周知,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是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和最有吸引力的地方,也是非户籍人口最为集中的城市群。如果这些城市再收紧政策,抬高门槛——这是完全可以预见的,那么,该项改革的意义和成效将再次缩水。
胡星斗表示,自由迁徙和流动,不仅是世界各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其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浴血奋斗艰难获得的属于人民的宝贵权利,1954年的宪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只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出于特定政治、经济、社会的考量,我国实行了城乡区隔的户籍制度和相应的社会经济政策。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必须要有人口的自由流动,而目前的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背道而驰。同时,目前国家不断承诺将保障公民权利,而户籍权利则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迁徙到某一个城市长期工作、生活,但他依然不能成为这个城市的市民,那他的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利都将受到损害。这无疑是对保障公民权利一个极大讽刺。”
胡星斗最后表示,无论是历史来看,还是从从未来的社会进步来看,户籍制度与目前中国城市化极其不协调。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现自由迁徙已经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而以社会均衡发展为价值取向的社会改革,才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