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职务犯罪多集中在掌握较大权力、处在较高位置的中年人或临近退休人员身上,多数单位把廉政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59岁现象”、“45岁现象”上。然而,北京市一中院的调研显示,当前公职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80后”青年逐渐成为该类犯罪的重要组成群体(3月20日《新京报》)。
我们并不否认此类调研的警示意义,但每每看到以年龄点和出生年代为标准来观察职务犯罪现象,揭示职务犯罪规律,总感觉并未真正抓住问题的要害,据此而建议采取的措施往往“剑走偏锋”,离题较远,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权力具有膨胀的天性,这已是全人类的共识。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也已被无数历史和现实事实所证实。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腐败都只有一个根源,那就是权力没有受到严格规范、严厉约束和严密制约。每一个腐败案件背后,总有制度疏漏、监督空白和监管不力相伴随。正所谓,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只有制度才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其实,无论是职务犯罪的“59岁现象”、“45岁现象”,抑或“70后”、“80后”现象,都是表面现象,都是干部腐败的标,而不是本,不涉及深层次的根源问题。当然,我们也不否认某个时间点或年龄段会受某个特定因素的影响。比如,官员59岁临近退休交权,思想上会产生“有权不使过期作废”和“退休前捞一把”的想法,官员到45岁一般到某个有实权的位置,认为自己无私奉献近20年,有权了就该适当享受一下了,因此较多地出现职务犯罪。但我们相信,这绝不是根本问题,官员们的职务犯罪之所以屡禁不止,深层原因还在于制度漏洞较多或者制度执行不严,监督制约虚置,从而促使立场不坚者以身试法。
同样道理,数年前我们已经关注过“70后”现象,现在又出现“80后”现象,为什么生于不同年代的年轻官员会前“腐”后继、接踵而至?恐怕也是因为制度问题始终没得到有效解决。毕竟“70后”过去,走上前台的就是“80后”,这是自然规律。照这样下去,如果制度问题仍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话,数年之后出现的职务犯罪新现象就必然是“90后”,依此类推,将一波一波延伸下去。
实事求是地讲,所谓职务犯罪问题上的“59岁现象”、“45岁现象”和“70后”、“80后”现象,都是一些伪命题,从这些角度观察和研究官员贪腐问题,无法得出治本结论,也不会提出药到病除的措施建议,甚至很有可能将反腐引入歧途。类似的现象还有媒体经常报道的所谓“小官大贪”现象,这都是看问题出发点的重大错误,主观地以官职高低来判断贪腐可能性和贪腐程度,并未抓住权力腐败的实质——腐败的可能性和程度与权力掌控的资源多寡有关,而与官职高低无关,官职卑微实际掌控的资源并不必然小或少。
总之,希望相关部门在研究职务犯罪现象时,多从权力制衡和监督方面寻找原因,少从年龄性别等偶然现象上找原因,从而提出真正管用的预防和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