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5日前后,各地都会举行一些学习纪念雷锋的活动,今年似乎比前些年“热”得早些,声势也来得更大些。原因或有很多,但其中之一在于,在当代,我们仍然需要雷锋精神,她折射着人性的真实需求与普遍的道德情感。
内涵丰富的雷锋精神,曾在不同的年代获得不同的阐释,并为不同的人们各取所需。笔者以为,雷锋精神是最高道德与最低道德的奇特结合,她似乎具有一定的“神性”,但更有丰满的“人性”。实践证明,不是所有人都能完整地复制或呈现雷锋精神,但这丝毫无损于雷锋精神的恒定价值。作为一个巨大的客观存在,雷锋精神至少表明人在道德实践中可以而且已经达到了一个怎样的高度。
而雷锋精神感人至深的地方,正在于她体现了一个普通人所可抵达的道德境界。雷锋不知疲倦、永不满足地做好事,成为好人的代名词和指南针。“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此类形象的过往流行语所指代的图景,至今仍使人为之心驰神往。在世俗化的层面,雷锋精神实可化约为永不停歇地向善、行善,而这正是可以超越社会形态和人作为历史性存在的道德精神与道德实践。因此,雷锋精神无可置疑地具有当代性,而人人皆应、皆可学雷锋,不过是现实中人的内在需要与客观诉求。
然而,在今天,学雷锋做好人好事却仿佛会遭遇“道德风险”,甚至被得到救助的人反咬一口,不得不寻求法律来解决道德层面的问题。这自然不是雷锋精神的尴尬,不过是当下人们道德状况的一种反应。所谓道德风险,可能因个别公共事件被放大,却未必是纯然的想象之物。古往今来,积德行善的人得到的回报并不总是鲜花与掌声。即以雷锋而言,由于经常舍己为人,当时便有人说他是“傻子”,但如果雷锋不是“甘心愿意做这样的‘傻子’”,雷锋也就不成其为雷锋。也许,在雷锋精神的烛照下,现在的人们更需要的是审视自己的内心,改善对他人的道德预期,不因喧哗而动摇向善的意志。
在学雷锋活动中,人人都可以成为主体,而在所有的主体中,党员干部又是最重要的主体。如果各级党委政府没有为党员干部学雷锋制定任务、目标、举措,就很可能造成一种误会或错觉,似乎学雷锋只是普通公民或中小学生的事。事实上,不少人已有类似观感和议论,这不利于学雷锋活动深入开展,同时也提醒各级党委政府应及早为党员干部践行雷锋精神作出制度化安排。
一个雷锋只能令人惊喜,千万个雷锋成长的社会才有光明的道德前景。个体的道德实践,从来都是构建公共道德的重要基石。以雷锋精神为起点,以官员道德建设为先导,才有可能建成合于时代的道德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