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正式发文,决定将天津市东丽区等64个市(区)和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等369个镇列为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将中小城市列为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于2005年和2008年公布了两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前两批试点镇共计278家。
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和小城镇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负责指导。
附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
附2: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名单
附3:第一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