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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古村落:一场势在必行的战役
时间:2012-02-23 13:59:30  来源:城市化网 
    据统计,我国目前约有60万个村庄,其中古村落大约有5000个,占全部村落数量不足1%。这些能够历经沧桑巨变而保存至今的古村落有着它们独特的生命特征。究其生命特征之源,是中华历史文化基因。这些古村落不仅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之一,还可以称为古代“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的典范。具备和谐中国的历史风范和诸多宝贵的村落管理与繁衍发展的经验。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些积淀了传统历史文化基因的古村落正在急剧减少、萎缩衰败!如何保存好、保护好这些弥足珍贵的古村落,一时间也成为了各界探讨的热点话题。

从历史文化传承角度保护中国古村落

    中国城市化的步伐正在急迫地进行。城市化率已经从1991年的26%发展到2009年的46.6%。各地又掀起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整农村聚落的分布使得土地使用集约化,应对经济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在这一城市化的进程中,既有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也有不可回避的新问题。其中,散布在全国各地的作为文化遗产,被俗称为“古村落”的急剧减少、萎缩衰败和被乱更新,就是一个问题。

    我国现有约60万个村庄,其中古村落大约有5000个,占全部村落数量不足1%。古村落分布密集的省份有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安徽、湖南、贵州、云南、山西、甘肃、宁夏、湖北、河北等省份。这些村落大多始建于明清时期,还有的可以追溯到南宋时期。这些因浓郁的历史风貌、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布局的人文景观、民族特色姿彩纷呈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的历史文化村落,成为中国乡村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它们是中国乡村社会的缩影,因其深厚的文化积淀、丰富的历史信息、意境深远的文化景观,而具有“史考”的实证价值、“史鉴”的研究价值、“史貌”的审美价值。但是,这些历史文化村落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正面临着毁灭性灾难。

    具体表现在:历史性老化造成老房子的自然颓败和无力修复;无序的随意的抢占性的新建、翻建,与乡土环境、历史风貌不和谐的各类现代建材破坏着村落的古风古貌;村民对现代城市生活方式和品质的合理追求;对原有居住环境的不满意构成古村落保护的内部压力;公路和高速公路的建设对村落景观的破坏,如穿膛破肚、砍伐古木;国家和地方水力发电站建设对流域下游古村落的冲击,大量古村落因此拆迁移址;旅游经济带来的开发性破坏;村民外出务工造成的空巢现象加速村落的颓败和老房子的倒塌;土地集约化导致对民居宅基地的兼并;城市化发展进程对古村落保护构成的压力和威胁。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历史建筑与历史风貌的保护和村民迫切改善传统落后的居住环境与生活方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建设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的矛盾与冲突;发展旅游经济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在今天国家经济实力有了大幅提高的条件下,能不能保护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认识问题,如何解决这些矛盾与冲突则是一个历史文化传承问题。

    为此,建议加强舆论宣传,提高认识,即能不能从历史与未来的双向高度,认识这些村落的价值,能否下决心、付诸大力气进行全面的普查与调研,深入发掘其中的文化历史价值。

    组织综合学科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团队,研究并建立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的价值体系,有了价值评估体系,保护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落实,村民才有自觉保护与修复积极性;无度无序的开发才能得以适当的控制与防范。

    在价值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对村落进行甄别、分类、评级,由此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划;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保护与发展的法律法规,这是保护的重要保障。

    尊重和维护村民自治的权利。在旅游开发中,村民应享有一定的话语权、自治权和经营权,参与决策和表决。政府不应以各种形式取代村民权利的行使,使村落文化、民族文化在政府包装与商业运作中失去它的本色和原生态。

古村落保护开发不要空留躯壳

    每当有人问及我们,如何保护古村落的时候;每当我们看到大兴土木、泼洒巨资,实施保护性修复的时候;每当我们听到村民们为新建一个因倒塌了的墙而触犯了保护法的时候, 我们不免在为文化复兴而拍手交好的同时产生一丝忧虑。

    有一则发生在日本的故事。一个古村里的年轻人都走了。老人们想如何让年轻人都回家来?于是他们想了一个办法,把床按到了山上的树林里。果然,年轻人都回来了,城里的人们也都来了。很快,古村成了一个旅游旺点。但是,三年以后,古村不古,年轻人和旅游者渐渐又稀去。 这个故事非常耐人寻味。我们经常想到,一窝蜂的古村(镇)旅游开发,一窝蜂的巨额投资,结果会如愿以偿吗?

    无庸置疑的是,建筑文物必须保护。文物与建筑的保护和修复是首位重要的。文物是文化的载体。但是我们在这里所以强调建筑与文物以外的保护,即对“古村落”这一特定的乡村社会中的历史人文价值进行整体的研究,并挖掘、发现、保护其独特、个别的文化内涵,是当今被忽略、或者说还没来得及面对、或者说因为其内在,而不容易把握、更不容易操作而被以往遗弃了的一个重要方面。

    最近温家宝总理在美国哈佛大学演讲的时候讲到,中华民族有许多珍贵品,人民性和民主性的好东西。比如强调仁爱、群体、强调和而不同、天下为公、尊师重教等传统美德,对家庭和国家起到了巨大维系作用。温家宝总理所提及的这些传统在古村落中得到最具实的体现。

    研究古村对开发的投资回报有着直接的意义。这是因为中国的民居建筑由于地域性、民族性、阶级性等原因而姿采纷呈、富有特色。 但是,当我们走过了几十个古村落以后,我们感到外在的个性特征远不如内在的个别性格。 古村落的开发、保护如果不从自身的个性研究和把握,如果“夜郎自大”,一地一方很容易流入大俗。从而复蹈城市建设中的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困境!

古村落现状令人忧 新时期保护之路在哪里

    来到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尧市乡小江古村落,你会感受到古典意境的美。数百间古朴的典型湘西古建筑群,错落有致地挨在一起,屋顶上方的镬耳翘首探头,“几”字形屋檐展示出颇具湘西风情的韵致。这个位于麻阳锦江河畔的小江村境内的古民居,是湖南省怀化市并不多见的保存较完好的古村落。方圆一华里的范围内,并存着跨跃几百年的古今迥异的文明形态。小江村古村落是在明清时代形成的。它的保存现状也为湖南古村落保护提供了一个样板。然而,在新形式下,许多古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遭到严重破损,甚至有一大批永远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据分析,古村落加速消失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城市化加速;二是土地成为地方政府发展GDP的资源;三是房地产开发向农村转移。尤其是最近10年,大量古村落快速消失,只有极少数被当做旅游开发项目保留下来了,但也是面目全非。一个村落进入旅游开发程序后,往往是按照商业规律来进行改造,导致文化被肢解。在古村落保护和发展的模式上,利用经济杠杆实施旅游开发是一条普遍的路径。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旅游开发、农庄经济等开发模式成为比较常见的保护开发手段和方法,例如石羊哨的温泉休闲等旅游产业的开发。   
    
    但古村落的经济开发模式也颇有争议,有的领导对此持怀疑态度。有专家说;“无度的旅游开发和金钱欲面前,原生态的东西正在退出我们的视野,幸而还有一些很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可以说是我们民族的精神家园。但这些古村落里,不少房子是空的,实际上是一个‘文化空巢’,没有了血肉和灵魂,只是一个旅游区,而不是一个生命。”令我们担心的是,一旦古村落被确定为名村名镇,就会产生经济附加值,商业化,面临千村一面的危险。      
 
    其实,在古村落的保护开发过程中,常常是多重力量的集结,民间、国家、资本三者各就其位。古村落保护和发展还有一种无为而治的模式,这是古村落一种自然而然状态下的选择,主要依赖村民自身的力量无为而治,不加干涉地自生自灭。“这也是大多数古村落无奈的自我生存保护法则。虽然不是最有效的,但比起有的外力强加的随意随性改造的行径未尝不是更好的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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