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务遇到老观念,没了房子,心里没底,不少老人难以接受
浙江宁波的夏保富今年62岁,和妻子两人在一起生活。两位老人拥有两套住房,一套自住,一套闲置着。最近夏保富听说中信银行开办了一项新业务——“养 老按揭”贷款业务,对此非常感兴趣。他琢磨着将自己闲置的那套住房抵押出去,每月就能从银行获得一笔不菲的贷款,补贴一下家用。“我现在每月有一笔退休 金,数额不高,老伴以前是做生意的,现在没有收入来源。老两口就靠着我那点退休金生活,显得有点捉襟见肘。”
夏保富的那套房子按照目前的市价算下来大约值200万元左右。客户经理帮他算了算,以这套房产做抵押,他能从银行申请120万元左右的贷款,按照10年的贷款期限,能每月从银行获得贷款几千元至1万元左右。
“这样我们的生活质量就能大大改善了。”夏保富早已把自己办这项业务的利弊算得清清楚楚。“孩子们现在都有自己的房子,我们这些房子留给他们也没多大 意思。如果他们真的对这个房子感兴趣,多年后还能按照当初核定的价格,自己还本付息把房子抵回来,孩子们也不会记恨我们。这不像卖房子,一下子卖了就没 了。而且对我们老人来说,当真把房子卖了,拿着那一笔巨款,也不知道怎么去花。存银行吧,算上物价上涨的因素,几年下来也不值几个钱了。”
“以房养老”这个在中国人眼中还略显陌生的词,如今已渐渐进入百姓的视野。目前中信银行推出了一项养老按揭贷款业务,通过这项业务,年满55周岁以上 的老年人,可以自己名下的房产做抵押,经银行评估后核定一个贷款总额度,然后按月从银行获得贷款,这些贷款可用于各类日常消费、生活费用支出和医疗卫生支 出等养老用途。用来抵押的房子可以是老年人正在居住使用的住房。
此外,老年人法定的赡养人,如老年人子女,也可以作为借款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从银行申请贷款供父母养老。这种情况下,赡养人必须有两套或者以上的自有住房。
据中信银行总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杨晓介绍,养老按揭贷款业务实质上是以住房为抵押的反向抵押贷款,即“倒按揭”。中信银行推出的养老按揭贷款的累计贷 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住房评估价值的60%,每月支付的养老金额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按照目前的基准利率执行。到期后,借款 人可以原来核定的价格,还本付息后将房产赎回。如果借款人最后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将房产出售,所得收入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剩余部分再归还给借款人。
然而,对于这项新兴业务,不少老人还是难以接受。北京的李兴邦今年65岁,老两口一直和儿子同住。最近儿子已经结婚,但是面对居高的房价,老李实在无 力再添置一套房子给儿子做婚房。老李和老伴退休金不算高,每月花销后剩不下多少钱。听说养老按揭贷款业务后,李兴邦摇摇头说:“老年人不讲究什么高生活水 准了,有多少就花多少。如果把房子抵押出去,钱倒是宽松了,但这不是在吃老本吗?落到最后,钱花了,房子也没了,那还能给儿子留下点什么啊?我当初买房的 钱,跟现在没法比,现在这房价,我儿子到最后也不定能买得起。真这么干了,不是给孩子添乱吗?有个房子在,终归心里还是有底些。”
■基本养老之外的“锦上添花”
前提条件是城市化水平相对较高、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
近日,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 “以房养老”试点业务。目前,除中信银行打算推出养老按揭贷款方式的以房养老外,一些房地产中介也涉足以房养老市场,针对有两套住房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倒 按揭”业务。保险公司也参与研发“倒按揭”产品,但至今没有推出相关业务。“以房养老”的方式正逐步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
然而,以中信银行推出的养老按揭贷款为例,商业机构开展这项业务时也遇到了难题。杨晓坦言,现在商业银行最担心的是,贷款到期后,抵押房产的处置。目 前在我国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抵押房产处置市场,抵押房产的处置程序繁复,涉及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房产处置变现有一定的难度,这样会给银行等商业机构带来不小 的风险。因此需要优化房产处置的市场环境,建立起一个相对完善、顺畅的房产处置平台,提升商业机构参与的积极性。
“以房养老”的方式在国外早已盛行,并且建立起了一个完善的服务体系。以美国为例。虽然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但大多数美国老年人依然以 “以房养老”方式作补充。老年人将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 产的价值等因素后,金融机构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 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一般情况下,信托公司也会参与其中,将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分散银行的经营风险。
此外,在新加坡,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置,偿还贷款本息后的剩余部分交给其继承人。
“在国外,政府部门为了支持‘以房养老’方式,会出台各种扶持政策。比如,建立专门的中介机构,以便承担贷款机构的风险,或者给予贷款贴息,减低借款人的成本。”杨晓介绍说。
“目前我们推出的养老按揭贷款业务主要针对的是有富余房产的人群,并且他们愿意以房产抵押获取养老资金,以改善老年生活。因此,这一产品并不能完全解决全社会的养老问题,只是对现有养老保障体系的一种补充和探索,主要是满足现有客户的一种养老需求。”杨晓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室程杰博士认为,“以房养老”与住房按揭贷款本质上差不多,都是预期支出和预期收入的贴现,是一种金融创 新方式。对于老年人福利改善主要体现在,提供了实现未来资产价值提前变现的渠道,从而有利于提高老年人在整个老年阶段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这并不属于养 老保障体系范畴,因为它既不具有社会保险的属性,也不具有公共服务的属性,而仅仅是在基本养老需求得到满足情况下的一种补充养老工具。其推行的前提条件 是,城市化水平相对较高,同时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这两点在我国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更多老人亟待“雪中送炭”
养老制度建设要先行,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养老保障城乡一体化
“以房养老”让各方再度聚焦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话题。如果说“以房养老”是对有产老人的“锦上添花”,那么当前更应该着力解决对欠缺基本养老保障老人的“雪中送炭”。
当前我国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特别是农村老龄人口多,而相应的养老保障和服务发展较为滞后。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的占比已达13.26%,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 2.93个百分点。同时,根据全国老龄委预测,“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期,预计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 亿,约占总人口的16.7%。尤其,在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迁移到城市的情况下,农村老龄化程度更深,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超过1亿人,根据预测,预 计2020年农村老年人将接近1.4亿人农村老龄化水平将达到21%。
与此同时,我国的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却相对薄弱,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对社会养老服务形成了巨大的挑战。如何加快发展适应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
程杰指出,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核心是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而老年人 福利、家庭养老等是养老保障体系的主要补充。中国的养老问题重点应该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尤其是要加快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高养老保险 的覆盖率,实现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地区之间的转移接续,并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
针对我国农村老龄人口多,养老保障水平不高的特点,有专家指出,要加大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对已经实现非农就业或从农村迁移到城镇的农村人口,应该设计 和完善进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通道;对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农村人口,应在养老保险覆盖的基础上增强土地的保障功能;对最为贫困的农村人口,社会保障制 度应对他们提供“兜底”功能,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终要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实现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