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收缴商贩元宵送敬老院,自称执法就靠抢。 光天化日之下,摆在门口的元宵竟然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被城管执法人员“征用”拿到敬老院慰问去了。这是2月2日哈尔滨市双城市一些商贩遇到的事 情。而双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给出的说法是:“这就是个抢的单位,就是你托人花钱来这单位,也就是下去抢,这单位就是这么个管法,抢是领导临时决定 的。”
“执法就靠抢”,这样的执法者岂非成了“穿制服的强盗”?不过,只要略谙中国国情者想必都知道,在咱们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执法就靠抢”其实还算是“温柔”的呢,比这更“狠”的多了去啦。
有一种“抢光”叫“联合执法”。江苏省兴化市 西鲍乡乡长王洪全等人带领上百人冲入平南幼儿园,有的甚至是翻窗入内,强行搬走园内的桌椅、电视机、电子琴等物品,事后居然振振有词称自己是“联合执 法”。让我们看看当时那令人不寒而栗的一幕吧:园长要关门,结果“被数人架着双臂拽到门外”;有人强行从室外拉开纱窗,翻窗入室,然后打开大门,一群人就 这样毫无顾忌地涌进幼儿园内。当着孩子们面,这些人搬桌椅、抬滑梯,几乎将幼儿园内的东西“一扫而光”;这些人在强搬幼儿园东西的同时,园长和其他老师被 人“控制”住,动弹不得。幼儿园东西被装上车后,没人和园长招呼一声,也没出具任何手续,车子就扬长而去了,“至今我都不知道那些东西在什么地方”……如 此暴行,到底是“抢劫”还是“联合执法”?如此暴虐,到底是“干部”还是“土匪”?双城城管虽然“执法就靠抢”,但没有伤人,悄悄地进行、打枪地不要,是 不是很人性化?
有一种执法不是“自杀”是“杀人”。2008 年6月13日,在安徽省蒙城县乐土镇境内同时发生两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不法分子驾驶白皮车冲撞、围攻沪籍客运车辆,造成两辆大巴均不同程 度损坏,40多名乘客险些丧命。原来,蒙城交通局综合管理所副所长张某等人,因与合伙经营大巴生意的车主产生分歧,为报复对方竟然自杀式“执法”,驾驶白 皮车冲撞、围攻满载乘客的客运车辆。置满车乘客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甚至连自己的安危都不顾,与其说这样的执法方式是自杀式“执法”,倒不如说是杀人式“执 法”更贴切。他们冲撞的,是满载乘客的客运车辆;他们威胁的,是全车几十条人命。如果因此造成重大伤亡,他们该当何罪?
“执法”,有多少罪恶假汝而行!上边提到的例 子其实还不算最狠的——最起码,东西没了,人还活着。我们已经不止一次追问:某些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何以能够成为堂堂执法人员?谁重用了他们?又是谁保 护了他们、纵容了他们?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执法就靠抢”不可能是一天炼成的。还有哪些地方的哪些单位也是这样执法的?相关部门对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 为,到底有没有相应的纪律和监管?上述问题如果不能深查细挖、水落石出,“执法”就难免沦为某些人和某些部门实施“合法伤害权”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