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宝仓
“检察机关2011年关注农村稳定,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打击预防力度,护住了村民的钱,是真正惠民利民的体现!”在近日河南省鹤壁市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听了该院检察长刘可民通报2011年度工作后,申媛媛、董克海等河南省、鹤壁市人大代表这样表示。
据了解,2011年,该院查办了涉及农村沼气建设、卫生改厕、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占了该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人数的45%,在20个村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展览50余次,帮扶的卓坡村成为远近闻名的文明村。
实际改厕35个,却谎称改厕80个
农村卫生改厕是一项惠民工程,对于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增强农民卫生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鹤壁市淇滨区的个别村干部却利用协助政府部门从事卫生改厕的便利,中饱私囊。
2011年初,该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大赉店镇高庙村开展法制宣传时,听到部分群众反映该村村干部夏某在卫生改厕过程中侵吞补偿款。
经过初步调查,该院很快查清:2010年5月,大赉店镇政府对辖区内村庄实施卫生改厕,每个改厕补贴350元。夏某具体负责高庙村此项工作,高 庙村实际改厕35个,应补贴12250元。而夏某却向镇政府谎称改厕80个,镇政府实际支付卫生改厕补贴款2.8万元。夏某将补贴款领走后,除支付材料 款、工人工资,发放给参加改厕的村民每户100元补贴外,将剩余虚报多领的补贴款1.5万余元据为己有,并自行消费。
2011年2月底,该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夏某立案侦查。2011年6月底,法院审理认为夏某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我们提出在办理大案要案的同时,对于一些侵害民生民利,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小案也坚决重拳打击,并铲除滋生该类犯罪的土壤。”刘可民说。
别让村干部栽在土地补偿款上
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鹤壁市淇滨区发生在征地补偿、土地流转等环节的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2009年、2010年,该院共查处该类犯罪4件8人。
2011年初,该院预防部门对涉农职务犯罪问题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形成了《关于农村“两委”干部涉土地补偿款职务犯罪的调查分析报告》,对农村干部涉土地补偿款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做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预防对策。
淇滨区纪委书记孙金良对此报告表示肯定,认为该调查分析“切合农村实际,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淇滨区纪委根据该院报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干部廉洁自律行为的规定》和《鹤壁市淇滨区农村党支部书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试行)》。
随后,该院精选了6起有代表性的农村“两委”干部涉土地补偿款职务犯罪案件,编印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发到了辖区每名村“两委”干部手中。
“读本中编入的案例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鹤壁市人大代表、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王升屯村党支部书记董克海说。
刘可民表示,2012年,该院将继续把预防农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作为重点,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证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