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三招缓解农村土地纠纷
时间:2012-02-03 09:33:42
来源:《新京报》 作者:郭少峰
在昨天举行的介绍中央“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介绍,今年要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
陈锡文表示,在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方方面面都需要使用土地,所以确实有些矛盾。
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对于稳定农村的土地政策和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提出了三件大事,将为缓解农村土地纠纷和矛盾起到重要作用。“第一件事是由国土资
源部牵头,完成农村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二件事是由农业部牵头,开始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三件事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来研
究,提出对土地管理法中涉及征收农民土地条款的修改。”他表示,这些工作的推进都会为缓解农村土地各种各样的纠纷和矛盾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款
此外,今年还将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此前,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土地管理法修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甘藏春曾表示,土地管理法修改过程中的难点包括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征地时的争议纠纷处理和法律救济,以及集体土地征地补偿问题等问题。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已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做基本保障,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三大措施
1
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完成农村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
由农业部牵头,开始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来研究,提出对土地管理法中涉及征收农民土地条款的修改。
■ 关键词
城市化 要让农民带着财产进城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唐仁健表示,在“农民如何进城”问题上,“总的来讲要让农民进城以后能够真正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对符合
条件的农民工,要解决落户问题,“目前新生代农民工有1个亿左右,在今后推进城镇化当中应优先解决”;农民进城会涉及原有财产和权益保护问题,比如原来的
承包地、宅基地在集体的分配权、林地等等,要保护他们原有作为集体组织成员相应的权利,“让他们带着财产进城”。
规模化 规模经营不能强制推进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随着农村人口的减少,中国户均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应逐步扩大,但土地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一定要建立在农民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不能强制推进。中国在扩大农地经营规模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转基因 未批准转基因玉米商业化
陈锡文表示,据他所知,有关部门并没有批准有关转基因玉米和水稻能进行商业化生产,不可能在市场上出现。
针对中国的玉米和大豆进口量比较大,陈锡文解释说,中国的玉米综合讲是“出口大于进口”。大豆的进口量前年达到5480万吨的历史最高水平,去年略有下
降,到5260万吨左右。他解释说,由于气候、技术、品种和运输等方面的原因,近期中国大豆生产的比较效益比一些主要生产国要低。
农民种大豆经济上不划算,适当增加大豆进口,把过去种大豆的部分土地替代出来,生产其他高产、高价值的农产品,对当前中国农村农业发展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