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全省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达到4093.14万人,占全国参保人数的13.55%,平均参保率为95.2%,城乡居民符合条件领取养老金人数为1182.60万人,占全国领取养老金人数的14.85%,发放率100%。
目前,我省已有106个县(市、区)纳入国家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其余县(市、区)按照国家试点制度模式由地方财政出资,全部启动了试点工作,实现了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年。
配套资金方面,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对尚未纳入国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由省级财政出资对基础养老金按国家试点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50%给予补贴,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确保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有关人士指出,因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参保群体之间社会保障存在一定差距,而且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各种不相衔接的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 流动的障碍。目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农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制度间缺乏政策衔接规定。国家应尽快出台各种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办法,及早解决城乡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它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