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公示为何阻止不了“烟草院士”
时间:2011-12-19 10:06:56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熊丙奇 

    “烟草院士”引发的争议远未结束。据《新京报》报道,中国控烟协会已向中国工程院递交信件,请该院重新评估关于“降焦减害”研究成果。甚至有专家在12月15日的座谈会上称,希望重新评估“烟草院士”谢剑平的院士资格。接受信件的中国工程院人士称,将会按程序提交建议书。不过,工程院有关人士认为,重评烟草院士资格“似乎不可能”。

    出现“烟草院士”,不少舆论将责任归于工程院,认为其责任有二,一是评审的学部不对,二是参与评审的院士没有相应的健康伦理道德。这有一定道理,但还需要思考的是,我国院士评审是有公示环节的,为什么在谢剑平被列为院士正式候选人(这是第三次)、通过第一轮进入第二轮之后,都没有相关领域的人士提出异议,却在“木已成舟”之后再提异议呢?前两次公示,不就白公示了吗?

    这其实是值得公众和专业人士反思的问题。为什么当初不把公示当回事?假如第一次列为正式候选人时,就像现在这样讨论,料想其很难顺利当选院士。假如当初舆论强烈质疑,假如工程院不接受,那么这就是工程院的全部责任,公众有理由要求重新评估其当选院士的合理性,并启动调查,诘问其不回应公众的理由。

    但这一系列“假如”似乎是对公众的过分要求,公众毕竟受专业和精力所限,不可能把院士评审盯得那么紧。鉴于院士评审的特殊问题,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在院士评审中,设置了两轮公示。客观而言,这一名单,在业内比较受关注,同行关心谁入选谁落选,而公众却不太关心,认为这是过程性结果,不是最终结果。这同时也是大众媒体的态度,通常情况下,在名单公示过程中,出不了什么“新闻”,进而,也难让公众关注这一事件。

    这次“烟草院士”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应该说是媒体报道的结果。这既体现了媒体参与学术监督的作用,也反映了“媒治”的弊端。媒体视新闻效应进行报道,那些被媒体认为没有多大价值的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事件,就可能躲过报道,也躲过调查、处理。近年来,一些学术事件,就因为“级别不够”(学校层次、当事人身份等)而引不起媒体的兴趣。进而,那种期待公众参与监督,促进学术评价更客观、公正的想法,也有些靠不住。

    笔者一直认为,学术评价不能是“司法评价”,也不能靠“媒体评价”,而必须是“学术自身评价”。在科技先进的国家和地区,类似学术机构的院士(或称协会会员)以及科学奖项(诸如诺贝尔奖)评审中,根本就没有公示环节,在结果公布之前,谁是被提名者,公众不知道。但这样的评审却基本保证了公正性,很少有激烈的争议,尤其在科技类奖项的评审中更是如此。之所以“秘密”的评审能有这样的效果,是因为坚持学术同行评价,行政和利益因素难以介入。

    对“烟草院士”的质疑被媒体报道,说明“公示”这一办法难以救济院士评审的公信力;而大家要求重新评审,其实否定了目前院士评审的基本程序设计——顺从舆论,则是学术评价在舆论评价面前低头。突破这一双重两难,根本上还是要形成院士评审回归学术声誉,而不是被各种利益绑架。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